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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大樓下方的騎樓是屬於誰的?


neocavort wrote:
哦!這點可能有誤會,...(恕刪)


我聽說的不只有騎樓的騎樓會併在一樓賣給一樓屋主之外

有的透天建案必須做人行道的,尤其店面那種,也會把人行道面積賣給屋主喔~

建商真厲害,甚麼都要賺,難怪店面都那麼貴~

Hsiao.SZ wrote:
很多大樓的騎樓下方都...(恕刪)


騎樓好像也不能停機車

SmileStone wrote:
我聽說的不只有騎樓的騎樓會併在一樓賣給一樓屋主之外
有的透天建案必須做人行道的,尤其店面那種,也會把人行道面積賣給屋主喔~
建商真厲害,甚麼都要賺,難怪店面都那麼貴~

人行道上方沒有屋頂,
所以沒有房屋權狀,
沒權狀的面積要怎麼計價呢?

應該是共用道路土地持份吧?
那個就跟大樓中庭是一樣的,
大家一起持份。
很多警察遇到檢舉1樓商家擺放在騎樓的物品時,大多會用勸導的方式

比較不會開單,因為的確有許多騎樓權狀是屬於1樓店家或住戶的

警察沒那個時間去詳查所有權屬於誰,說不定開單還會被申訴耶!!

就像有些即成巷道所有權是屬於私人的,除非政府用錢向人民購買土地

不然憑什麼給大家使用,憑公共利益嗎?於法說不過去的!!
私人產權所有.供公眾使用.
通行用,也不能停摩托車.
騎樓面積也不計入容積.

印象中是這樣.
CADER 論壇 http://cader.tw
1.法律是規定所有權在法令限制範圍內才可以自由使用的,騎樓是專供行人通行之人行道及道路,剛好是法律規定的。

2.地主如果把既成巷道擋起來是會構成刑法妨害他人使用權利之罪。
因為台灣政府把私人的產權的騎樓硬要畫給公眾使用

給人通行也就算了

連停機車也可以

所以現在新的建物都看不到騎樓了

也不是大家都這麼笨的

不蓋騎樓總可以了吧?

讓錢工作,讓愛自由
等你買了一樓
你就知道什麼叫做
一樓是你出錢買的
但是為什麼要給別人用
台灣的法律就是如此
地是你買的你佔用自己的地
人家檢舉你還要吃罰單
上次新聞的店家佔用
新聞並沒有做到正確報導的動作
只告訴大眾店家應該把"店家自己門前的地"還給別人使用
卻沒告訴政府,為什麼地是人家的人家不能佔用還要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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