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當然拿了我們十萬元的現金+五十萬元的本票啊!這筆錢是紀錄在買賣合約上的。
這件事要跟大家分享的另一個重點是:房屋買賣,不需要給斡旋金!簽要約書就好了!
我們當初花了很多時間做功課在房子上面,地段啊、建材啊、學區啊、交通啊等等的,就是沒有想到要做簽約方面的功課。一方面這位仲介也很懂得掌握買賣方的心理,常常用似是而非的話術(她說那是她的專業)來讓我們在不好意思,或搞不清楚的情況下落入圈套。
現在手機這麼普遍的時代,她卻每次都沒事先約好就來我家(我沒住在高雄喔),想到她已經遠道而來了,就會不好意思不讓他進來,很多事情也就不好計較,加上她都不請自來,很多時候心理都還沒準備好,就落入圈套了。
這些都是事後檢討才發現的,當下還覺得他很積極、很努力呢,原來都是心理戰術!
總之整件事情超級離譜,簡言之,她拿了錢就不打算還!到現在已經幾個月過去了,一句話都沒有!
我該假扣押她的錢嗎?有朋友說她不可能為了區區幾萬元脫產,但是,她的信用已經破產了啊,要是牠惡意擺爛怎麼辦?
司法途徑真的好漫長啊!
先分享一下我之前寫的 跟仲介買房子的流程 http://blog.xuite.net/chihho32/blog/39234177 (有廣告)
錢已經被收走了~對方又不出來 只能走司法途徑了!
另想問 有巢氏那邊的業代 或是店長 有無找過呢?
狠一點 甚至是去找 有巢氏總公司出面!! 畢竟是他們帶人來的!!!!
還有簽約 若是跟真正的仲介 都是到店裡簽約的 也會有完整的協議書.....那份手稿真的是太扯了!!!!!!
另外斡旋金算是個訂金 兩萬我覺得就ok了 你那樣的錢也太多了......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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