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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到的房貸問題 煩請有歷練的大大們多提供意見

qwe0902 wrote:
利率高低 可以先擺旁間 我要說的事 依一般銀行 本來就應該 依照央行公佈的升息或降息
不然央行做的調整動作會是假的嗎?政府當時採用的配套措施是假的嗎
那麼大間得金控公司 利率那麼精算的公司 怎麼會不知道? 還需要貸款戶本身去做提醒?
那麼央行升息了 銀行是否會打電話給貸款戶通知貸款利率上升呢?
我這樣說 你覺得這跟你說 我的態度好像是銀行應該是良心事業有何關聯?

最重要還是要看合約。
如果合約上是固定利率,20年都是N%,那就算央行降息/升息也跟你無關。
如果合約上是變動利率(可能性較高),一般會是固定利率加碼(A+B,A固定,B變動),
央行升降息影響的也是加碼(B )的部分。
以15年前的狀況來說,就算降到現在,5%可能也還算合理。(從合約的角度)

所以,基本上銀行是沒有錯的。

他願意調降,只是順應市場機制。
因為不降,你自然會轉貸。

那拖了這麼久,這些可以省下來的利息損失(從合約的角度來看,不能說被銀行A走的)該歸責於誰??
貸款人是誰,就該負責....
原來以前房貸這麼高喔

現在都1.5%~1.8% ... 真是差很多
5D MarkII 用戶
我家華南8%也是繳了30年

到最後幾年可以降的時候,精算後發現不划算... 還是把它給繳完了

另外銀行不會主動通知,這是正確的...
這幾年銀行惡性競爭吸引客戶的循環下
利率低到一個不行
所以才有一堆的投資客進場炒房
將近10年前的利率
8%~10%以上都是正常
權益要自己爭取
有簽合約不是嗎?
有看過麵包店因原料降價而跟著降價的嗎??
不滿意, 就換一間吧 !
我家的房子也是房貸了好幾年.....之後發覺家裡的利息也是高的嚇人,人家繳的房貸都1 2 趴,我家的就5 6趴...之後我就自己處理,我就問銀行說,
我: 為什麼現在房貸年利率都2點多,我們家的就6點多
銀行說: 因為這房貸很久了..,以前都用舊利率(固定年利率),而不是以現在的變動年利率來計算
我: 那能降到2點多趴嗎
銀行說: 不行
(.......當然之中 討論了許久..........)
我: 那我要貸別家來貸款
(此時銀行有點軟化)
銀行說: 那我門可以幫你降個0.多趴的年利率
我: 會不會太誇張0.多 那有降跟沒降不是一樣,應該要像現在的機制一樣
(當然最後談判破裂,我堅持換別家銀行來接手.......)
後來過了幾天後,銀行就打給我媽說,你們違約,如果要換別家貸款的話,必須要支付3萬多的緯約金(當時從我媽聽到這事情當場傻眼發飆 馬上打給該家銀行)
我: 為蛇麼我要付這項違約金,房貸都那麼久嚕,我要一次還清也不行 還要付什麼違約金
銀行說: 因為你媽在1年多前(將近快2年),有簽一份契約,內容有說 如果2年內還清必須付違約金(細節有點忘了當時在氣頭上)
我: 那你寄給我看 我問我媽 他沒這印象
(隔天銀行就把那份契約信封跟影本寄給我門看,而我發現本人簽名是本人簽的沒錯,不過日期筆跡根本人簽的不一樣我又打給銀行)
我: 那份契約我媽有簽但是 不可能再這2年內簽的,日期也不是我媽簽的,你叫那個負責這案子的銀行人員來跟我對質(當時我很生氣)
(這時銀行開始在說有的沒的,而且也不讓承辦這件案子的人跟我說)
我: 那我只好反應給消保官
(之後我就與消保官談論了這件事的經過,之中 也協調了蠻多的)
最後銀行是提出大家各退一步違約金我們付一半我老媽說 這樣就好嚕(不然我一定力爭到底)

最後結論
遇到這事情,我是覺得貨比三家,這家銀行就放棄不要讓她們貸款了,還有很多銀行希望你去她們的銀行貸款(銀行就是在賺利息的嘛)...選好就叫兩家銀行去溝通就好(當然本人在最好)......現在我家的房貸從5點多現在已經狂降到2.1嚕 呵呵,這是我親身的經歷,提供您參考
偶是....趴趴
我自己10年前的房貸是9%,當時首購利率是8.5%,這樣的利率己經很低了
qwe0902 wrote:
依一般銀行 本來就應該 依照央行公佈的升息或降息
不然央行做的調整動作會是假的嗎?政府當時採用的配套措施是假的嗎
那麼大間得金控公司 利率那麼精算的公司 怎麼會不知道? 還需要貸款戶本身去做提醒?...(恕刪)


我想你最大的疑問是上面這些話吧,
我跟大大解釋一下,現行的「定儲利率指數」制度,是在民國91年開始實施的,
這個制度的特色,就是放款的利率會隨著存款利率的升降而升降,
也就是看央行目前的貨幣政策是要寛鬆還緊縮,寛鬆則存款利率降,緊縮則升,
而且因為放款利率和存款連動,所以放款的利率也會隨著市場的利率狀況機動調整。

但是重點是,既然現行是這樣,那就代表民國91年以前不是這樣囉,
是的,以前是由各銀行自行訂定基本放款利率,這純粹是以利率自由化的觀點,
開放各銀行在市場上自由競爭,但是由於90年亞洲金融風暴的那一波,
存款利率由8%~10%下修到3%~4%,而各銀行基本放款利率卻只有調降1%甚至不到,
在各方交相指責各銀行藉機擴大利差下,才由中央銀行規劃讓放款利率及時反應市場狀況下,
推展了現行的「定儲利率指數」制度,但是未溯及既往,舊貸戶需自行申請轉換,銀行不會主動通知。

由於仍有少數的舊貸戶未申請轉換與市場同步的「定儲利率指數」,所以基本放款利率也未完全廢除,
現在各銀行仍維持「定儲利率指數」及「基本放款利率」都有掛牌,只是新貸戶不會再使用後者而已,
而各銀行對於舊貸戶,在正常繳息的情況下,也不會主動通知調整或轉換,更不可能退還利息,
每一家都是這樣的,而且在法律上他們絕對站的住腳,這只能說,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
而權益是自己爭取來的,所以也提醒各位大大,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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