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我想問,如果不用貸款,是全部自己拿現金(尾款部分跟親友借的,不跟銀行貸款)....那那只約,是不是變成只是廢紙??因為對不貸款的人來說,付款人都是買方吧??如果到時不滿意,買方不願意付款...是不是就沒辦法了??
我覺得像板大這樣,也許思索可以解套一點的辦法比較實際!!畢竟現在的"不要簽"或是"為啥要簽""諸如此類的話都已經沒有啥幫助(除非板大還要買第2間吧)
...不如討論些比較實質的幫助的好不是嗎??
....我自己覺得,版大可不可以跟銀行商量看看貸款時候,一定要您本人通知才能讓銀行撥款呢??(畢竟借貸的人是自己,經過本人同意才撥款我覺得很合理的要求)...如果可以!!那你就交屋前多去看看房子,趁著她們工務課還在那邊,有疑慮的都請他門修補....等到你覺得OK了在撥款~反正錢還沒付出去.....之後小心點就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