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可以去檢定桌面到底是不是玉石只有兩種礦物能稱為玉 分別是輝石與角閃石玉硬度大於鐵,約等於石英可以拿鐵跟石英去刮鐵無法在玉上面留下痕跡石英可能可以劃動玉石若證明不是玉 可以要求退貨個人覺得 那個不太像玉建議若有再去看一次可以隨身鑰匙 或水晶手鍊 刮刮看
不知是我眼睛有問題還是真那麼多人眼睛有問題樓主在發文中沒有提到要退定只說要跟廠商在談一下因為預算超出太多家裡不夠大等等我看的感覺應該是樓主想跟廠商商量一下是否可以換成不同商品或減少商品等等我想訂金不能退這種事情應該是很多人都了解的吧樓主發文所強調的是廠商的態度問題
chuohao wrote:不知是我眼睛有問題還是真那麼多人眼睛有問題樓主在發文中沒有提到要退定...(恕刪) 你的眼睛沒有問題,別人也沒有問題是你的認知有問題要說對方是奸商也罷,惡劣也罷訂金付了,就是有針對性,總不可能樓主平白無故付了一萬元訂金,卻不知道自己要買什麼吧!?付了訂金,就是有針對性的商品樓主因為"自己"的因素想反悔換成其他商品,賣方可以拒絕,在法律上站的住腳(付了訂金以後,就算發現買貴了,或不適合、放不下,都不能當作理由)在談判協商還沒徹底破裂以前,就在網路上先說人家惡劣,實屬不智把人家惹毛了,反控毀謗,不只損失訂金,搞不好還要名譽損失賠償整件事情看起來,賣方做生意手法沒有誠信,不過買方也非全然沒有瑕疵消費者把自己的權益膨脹過頭了,會反得其害的網路與論可以拿來對付大公司,但是用來對付中小企業,坦白說,無效因為下一次參展換個公司名就好了建議樓主,訂金付了,基本上已經居於弱勢,耐心點,等對方發球再拆招吧另外,趁事情沒鬧大,標題改溫和一點的,對妳比較無害
樓主將自己的經驗提供給大家參考…小弟個人是覺得沒有錯的而且重點是…雖然賣方在法律上是住得站腳的但是用這樣逃避的方法及態度去面對消費者並不恰當吧?況且…買方也不是要做無理的要求,只是希望可以溝通看看我覺得也合理吧?反倒是賣方這樣的態度如果我就是買家我寧可不要一萬元訂金了但是我也不想讓他們那麼好過我是不是也可以換個方式來整賣家?至少我心情會好一點?
火星阿呆 wrote:你的眼睛沒有問題,別...(恕刪) 樓主付了訂金 也知道自己要買什麼他是因為個人因素想反悔換成其他商品賣方也可以拒絕問題是 賣方不回應啊他上面說了都是樓主這邊單方面在打電話對方不是不接 就是不回這看起來像有誠意要談的樣子嗎?如果今天是對方接了 但是告知樓主無法做這樣的處理而樓主還是堅持要這樣 才能說是消費者無理取鬧吧?整件事看起來 賣方不太有誠信買方我看到的是 付了訂金後想變更 想和賣方談 但對方不理而已而樓主想的是去談看看有沒有變更的空間而沒說到自己非要退訂金不可吧?
truenoae86 wrote:樓主付了訂金 也知道...(恕刪) +1買賣的過程本來就是可以談的就算賣方很強硬的要求不能更換不能退訂金也要跟消費者講清楚而不是不回應今天樓主的重點是放在廠商的不回應而不是不退錢單以廠商的不回應來說相信大部分的消費者會認為這樣的態度是惡劣的當然如果樓主只是一昧的要求退錢等等那再來批評樓主是澳客應該沒人會反對再者如果認為賣方做生意手法沒有誠信那不知這樣不算惡劣嗎還是說現在做生意沒有誠信是對的?當然買方在整起交易中絕對是有瑕疵的樓主應該自己也知道這點所以才一直主動要跟賣方聯繫吧無奈賣方完全不回應理會
喜歡不等於購買評估之後就算是OK,也要為自己留點後路最近也剛買房子每每挑家具時,女王已經先警告我因為我也是屬於衝動型的所以女王要求我只能點頭與搖頭而已,不准出聲就這樣,我出錢她殺價與比價我們買了我們都相當滿意的傢俱
賣方連談都不給談這樣也能猛批樓主那賣方?......以上個人觀感台灣人做生意就是這樣收錢時都一副笑臉但變臉比翻書還快所以建議樓主買任何東西再怎喜歡也要先稍微離開一下現場,讓自己冷靜思考一下個人往往都會和賣方說明,我們先自己私下討論一下再回來(賣方也能感受到你有誠意外,不是問一問就走人,就算真的放棄沒回去,也不用怕問半天不買,得罪人或對方給壞臉色看)真的想清楚了再回去談價錢再付訂,雙方會愉快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