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三天終於看完了小弟之前裝潢也是一肚子鳥氣第一次留言就獻給桂大 希望能幫您打打氣有關律師的部分 我只能說 那只是他們的工作謝律師曾在節目上說過 律師只是幫人辯護 維護他們法律上的權益法官才是判人生死 所以他選責當律師(內容大概是這樣) 所以小弟覺得委任誰當律師是別太在意只要有錢 都可以請的起律師 律師只是執業另外 為何報紙.媒體都沒人報 是不是誠如之前網友所述 沒有爆點 或是其他因素(小弟這邊不方便打出來 請各位自己聯想 身份的關係.或可聯想郭董跟某記者的官司)另外 目前桂大與另一造業已進入司法訴訟 由於刑法與民法不同(責任抵銷部份)刑法只要你有故意或過失 即有可能成立刑責(尚須看刑法該罪責是否有處罰過失)民事部份採責任相抵 簡單來說法官依據事證 以其自由心證判決雙方所需負擔責任相信01上許多先進 比小弟懂更多 小弟獻醜了既然對方以刑事提告 相對的 桂大亦可反告對方另因幸福空間與您已和解 已不得再提出告訴所以如果桂大這庭刑事庭贏了 可以反告對方再用民事庭提出損害求償(不過曠時費日 桂大勞心勞力)總之一句話 桂大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