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yGod626 wrote:
樓上大大的資料很有幫...(恕刪)
簽約的眉角很多...

上一篇主要是針對一般大眾在找設計師時,
提醒大家如何去訂立對自己有利的條件
若設計公司都能同意我剛寫的那些內容,
基本上它已具備80%過關的條件
因為我剛寫的那些合約條件算是很嚴苛的
一般業主不是學法律或是從事這行的人,
不會知道要去下這種對自己有利的條件
基本上,
我上一篇寫的條件就足以打趴一堆設計公司了
原因如下:
1.正統的設計公司有分設計合約與工程合約
-->很多是口頭約定不簽約的(要你相信他多年的經驗、他的為人,但,口說無憑)
-->大部份有簽約也是把設計與工程一起簽,然後圖不給人,只給報價單
(這通常會發生在設計師說他不收設計費,工程含圖)
-->很多公司沒有簽設計約的觀念,只有簽工程約的觀念(就是什麼時侯入場要你付錢用白紙黑字寫下來)
-->大部份的人不知道有設計約這東西存在,覺得工程是包含圖在內
&或是設計師說他不收設計費,自然也就不用簽設計約,但他圖也不會給你
(在你覺得賺到了的同時,你不知道設計公司會把施工圖的成本加在工程裏吧?)
總結: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該給的還是要給,只是要給的清清楚楚!
2."每張圖說"一定要設計公司蓋公司大小章確認
這是非常狠的一招!!每張圖說要蓋設計公司大小章,代表它是有法律上的效力!
設計公司若出錯的話,想賴也賴不掉的!
3.在合約內容上載明:
若此施工圖說無法施作,乙方(設計公司)需無條件退款給甲方(業主)
附註:
若甲方已發包工程,現場施工人員無法就乙方圖說施作,導致甲方損失,乙方另需賠償甲方工程發包損失。
這是針對避免再發生阿桂大的例子訂立的條件,有實力的設計公司是不會怕,但半桶水的設計師會怕怕的~
這條款是讓是你淘汱設計底子不好的設計師用,同時萬一發生的話,錢至少還能拿的回來
以上,
是簽定合約基本的保護傘知識,不過招招都狠!
若你有這些觀念的話,設計公司會敬你三分,第一會覺得你有這行的概念,第二會覺得你不好惹~~
另外,
一般設計合約及工程合約的內容主要是由設計公司擬定,你可以增加我上述說的條款(僅針對設計約)
因為我剛訂的條件是以設計能力及公司財力在業界已具備一定水準,若你加註這些條款,對方理應沒有反對的理由,只是若你找到的是一間財務狀況不好的設計公司或半桶水設計師,他們也不會直接告訴你說不同意你的條約,只是你打的電話從此就連絡不上他了,人間蒸發~~(覺得你不好騙,直接找下一個沒這麼麻煩的人)
不過簽約都是很後面的事情了,
你要找個好設計師才是更為重要的!
這點...我就幫不上忙了!

因為大家對好設計師的定義皆不同,有人喜歡找雜誌上的百大設計師,有人覺得小工作室的設計師也不錯,有人以風格來尋找,有人以價碼為立基...
我個人的建議:你要找到的設計師是「心地好的」(請反白)
不會偷工減料、以他的專業為你規劃出良好的空間,並能幫你想到你想不到的部份
不過在層層商業利益考量下,
要找好人設計師
這點似乎很難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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