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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滿落幕!

請假上法院..請假上法院
這樣周而復始我相信一般的上班族真的是無法應付的
小老百姓真的很無力...
桂大..還是跟你加加油打打氣啦..
訴訟總是冗長且曠日廢時的,無論如何先祝福版大結束了一樁麻煩事!

雖然不懂最後的結果到底是啥?
但是這起事件總是對「幸福空間網站」與發文人起的一定的示範與教育效果,看看坊間縱使各類型主題網站實為提供平台,但當其有既定的規模同時,也必須負起一定程度的社會責任!
不只是幸福空間網站,其實連同01等一般......都必須對會員的發言有一定的規範,對網站主動介紹的內容也必須有平衡的監督才是...換一個角度來看,如果01今天專業部落客或01各版的板主的開箱文中,針對發文內容有不實或者日後發現有問題時,網站本身應該站在「平台」的信賴度立場上,主動先暫停「廣告主」的委託,並且針對所發生的問題尋求解決(答),也同時讓網站的忠實群眾能獲得最新的訊息才是......
「幸福空間網站」經過這次的事件,相信也必須花費許多力氣來維護或重建受損的信賴才是!

會員發文分享也必須在網站的規範條件下,而最重要的就是記得...千萬不能「指名道姓」!畢竟發文分享就是經驗談,但是個體的經驗也未必是群體的感受...但媒體的恐怖就在此~一個不小心...是事實還是抹黑?都將陷入羅生門,但相信對當事者的傷害或正義都已經造成無可抹滅的影響了!

本文設計公司處理方式或許真的引起眾網友的不滿,也或許站在維護公司商譽的立場上,有時法律的嚇阻作用在真相未明之前,卻能取得平復的效果,設計公司的作法適當與否?就之前各樓的回覆就可知一二...

坦白說,我還蠻想知道版大和設計公司相互之間的結論為何?畢竟如前所說,既然傷害已經造成...今天既能取得和解的共識...就暫且不管輸贏問題...設計公司如能主動將結論發文於版上...採取面對問題、解決問題的態度,相信對該設計公司的形象應有加分作用!

畢竟我們都是可愛的台灣人,我們會選擇原諒和鼓勵.....

最後,我還是得說聲:這起事件最重要的責任在於當中的傳播媒體,媒體有追求真像的責任而平台更有維護公正客觀的責任!請讓我們能繼續相信你們,縱使沒有金援還是能以每日持續不斷的瀏覽率來表示我們的支持吧!!!
聲明書
有寫到道歉
仔細看
居然是替網友的言論抱歉
也不是樓主自身言論的抱歉
網友的言論又與樓主何關
這聲明有講跟沒講一樣
總之就是對方想臺階下吧
樓主也累了

不過客戶的抱怨落得被告還要和解替網友抱歉的下場
還是不找為妙
錢給別人賺比較好



飛翔天堂鳥 wrote:
聲明書有寫到道歉仔細...(恕刪)


不知道
發生啥事
但是
到底是誰有錯
繼續頂
我是有錢人 我是千億富翁 我是全球首富 我是財神爺 趕快給我錢
想必現在阿桂有話也不方便說.

唯一希望這事件到一段落後.能在適當時機說一說法院判決

是非對錯與後續等事情讓我們這些鄉民有個了解. 辛苦了 阿桂版友

PS 不管如何我始終相信這世界還是有公理正義的存在
天堂裡沒有幽默,因為幽默的祕密來源不是喜悅而是悲傷。~~馬克吐溫 ~~
再推置頂

惡劣惡劣很惡劣
告人者
人恆告之

厚德以積福
送給那些愛告人的人
阿桂0312 wrote:
聲明啟事:
本人沈里桂因與設計師○○○間之糾紛,遂於2010年8月16日發表『劉嘉雯設計師給我的慘痛經驗』一文於幸福空間有限公司與『mobile 01』兩處網站,對設計師○○○之設計品質與服務態度進行討論,並非有意針對幸福空間有限公司或林鎮業先生個人,然因部分網友言論涉及林鎮業先生之個人隱私,並造成林鎮業先生及幸福空間公司之不便,本人對林鎮業先生深感抱歉,蒙幸福空間有限公司及林鎮業先生之包涵,本人沈里桂特以本文澄清。 聲明人:沈里桂

本文同步刊登於幸福空間網站


這個聲明好像只對幸福空間有限公司及林鎮業先生道歉,是否代表阿桂樓主與劉嘉雯的官司持續ing呢?
圓滿落幕!圓滿落幕!圓滿落幕!圓滿落幕!
這一份聲明書只和"幸xx間"有關.

但到這份聲明書背後的含意有很多
法官的態度 -> 告訴人律師的認知 -> 告訴人

也就是說...(省略)
恭喜...


那一位大設計師的部份還是會繼續
桂大加油!桂大加油!桂大加油!
看完我好怕喔...

爲了避免自己困擾

以後我知道哪幾家公司不能去估價
哪幾家節目看不得
哪幾本書根本就是自我感覺良好

還是感謝阿桂大的分享
非常有用
google "標題 + yuxian" 或 "yuxian.yy" 有非常完整評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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