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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滿落幕!

如果在台中

小弟也可以去旁聽聲援喔

小弟還蠻常跑法院的

阿桂大加油!!
引用桂大的摘要發現,關鍵字都在上面也,大家推這摘要就OK啦

故事大綱:
8/14 在幸福空間網站發文結果被刪文並遭站方限制發文
8/16 早上收到劉大設計師寄發的律師信表示我在幸福空間網站的發言對是對劉大設計師本人"極盡污衊之能事"
下午寄還劉大設計師兩封存證信函並函覆消基會請求協助
8/17 即作吉作(劉大設計師的公司)向01站方施壓,要求移動本篇發文
8/20 W大初次登場(142F)
8/22 W大再次回文(200F)
8/31 劉大設計師回覆存證信函並堅持設計圖及立面圖尺寸標註絕無錯誤(309F)
9/4 收到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通知劉大設計師提告知妨害名譽案件之受理並開啟調查(324F)
9/6 求助台北市議員候選人"李新"並獲承諾協助處理(338F)
9/13 再次向李議員候選人詢問處理進度
9/16 向水果報尋求協助
9/17 W大終於又回文啦
9/19 正式邀請W大擔任本文的榮譽版主
9/28 最後一次向李議員候選人詢問案件進度(中間已詢問多次),說隔天會回覆,結果....石沉大海啊!!!
10/5 終於收到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的偵查庭通知
10/7 接獲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通知劉嘉雯已撤銷告訴
10/16 接獲即作吉作掛號信一封,內有發票兩張(場勘跟設計費的發票)(詳見705F)
11/9 接獲台北市政府民事庭書狀一大疊(劉嘉雯獅子大開口要求400萬損害賠償)
11/29 接獲台北市政府民事庭書狀一份(幸福空間要求300萬損害賠償)
12/15與劉嘉雯設計師第一次調解庭,對方派出赫赫有名的李永然大律師
12/21不畏強權的mobile 01無辜受累挨告(幸福空間要求01刪文遭拒,憤而向01提告,求償500萬元)
1/5與幸福空間的調解庭不到五分鐘就結束,因為對方「很生氣」,
除非我們願意「道歉」並「賠償」,否則堅持訴訟到底......
1/17因為幸福空間的刑事訴訟,小弟再次向公司請假半天,趕赴大安分局製作筆錄
1/19與劉嘉雯設計師第二次調解破裂,因為對方堅稱他們沒有過錯,所以堅持要我們「賠償」並「登報道歉」

麪露 wrote:
比較好的方法是在開庭時間集結在法院 表示鄉民的力量 應該就會達到聲援效 ...(恕刪)


這樣有沒有集會遊行法的問題


要到場增援的話,小弟台北

COCOON0620 wrote:
嗯嗯~~~持續關切中.......
桂大加油.(恕刪)

+1
如阿桂願意告知開庭時間地點,確定可以到場支持的大大可以在這棟樓簽到
tweety54,windumat,小旋風999,nomorelife
這根本是欺負小老百姓嘛
這種惡質設計師應該唾棄

wilson06010601 wrote:
Hey 各位大大...(恕刪)


看到四年淡江建築所後面加上"專業"兩字

讓我嘴角不爭氣的微微上揚

不是對淡江不敬 但是學業不等於專業

3Q 3Q

世界和平......和平世界世界和平......和平世界世界和平......和平世界世界和平......和平世界








EasOn0616 wrote:
該方做法就是提刑事,然後等你判刑確定的話就給你附帶民事求償...

民事求償都回題個三五百萬嚇唬妳,打那麼久我對他們這種作法都已經麻痺而且很瞭解了

至於調解庭部分如果你是一個人去對方應該都請律師,調解員很奇怪,以我的經驗

調解員好像都會比較偏向於有律師方,這是我個人感覺...所以基本上你可以不用太理會調解員的口氣

看到這我真的要好好想想要不要只是要求林鎮葉在各網站上道歉就好了.....

我的律師說.該人的社會教育責任不在於我,不過真的惡質到一個檻站


阿桂先生為何不請律師?我相信站上很多兄弟姊妹會願意幫你湊錢啊!


EasOn0616 wrote:
我的律師說.該人的社會教育責任不在於我,不過真的惡質到一個檻站


我看不懂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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