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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滿落幕!


tchiu78 wrote:
我覺得像這樣的事情,..當初肯定有先簽設計約,設計師才開始畫圖.(恕刪)

既然答設計約,設計師才開始畫圖…那是正確的。
但是既然已經收設計費,業主也說要另找施工隊伍。
那請問,這個設計公司是不是應該提供完整正確的設計圖面?

我們允許圖面有些許誤差,必竟是人畫出來的、是人設計出來的。
除非這個設計公司,合約有明文規定,此設計圖面,無法供你去做室內設計施工的動作。

那請問這設計公司,只做設計的部份,那這設計的範圍是到那裡?
是這設計圖,不包含尺寸囉?
這間設計公司,是否該清楚的劃清界線,讓大家知道,因為你的工程沒給我做,所以我提供的圖面也不會清楚。

這間設計公司,是不是應該給大家知道,我們只是提供設計概念的圖面。而這些收費是一坪「 」金額。

有考過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技術士的朋友們,也應該知道。上午考平面、天花板,下午考剖立面圖,大樣圖、透視圖。

除了透視圖之外,全都要標註材質及尺寸。

但是這間設計公司是不是有自己公司的設計圖定義及收費標準?





tchiu78 wrote:
抱歉! 我沒袒護誰,...(恕刪)


啊,我懂了,tchiu78的意思是不是,等到法院判決下來了,如果阿桂勝訴,有憑有據再來指名道姓,這才是正確的做法?

tchiu78 wrote:
看來這個討論區有許多職業打手...難怪一件私人交易糾紛可以蓋到200多樓...真是令人嘆為觀止! ...(恕刪)

另外, 設計公司告是怎麼一回事???
樓主跟設計公司的法院判決都還沒出來, 毀謗是否成立也不知, 設計公司就先對不相干的提告???


tchiu78 wrote:
我的邏輯很簡單,覺得交易過程自身權益受損,應立即採取行動爭取權益! 不要什麼積極動作都沒做,就在網路上指名道姓攻擊別人,這樣很不道德!

跟設計公司有交易過程嗎???
有在網路上指名道姓攻擊別人嗎???
交易過程是樓主自身的親身經歷, 跟設計公司互告的也是樓主, 醬子到底甘何事???

tchiu78 wrote:
另外,此交易過程的是是非非,只有雙方當事人知道,這邊所有交易糾紛的資訊都是來自業主,各位大大怎可就單方面的說詞輕易做評斷? 你如何知道業主提供的資訊都是正確的?

樓主敢po文就表示他敢負責, 如果樓主說謊自然有法律會制裁他, 設計公司憑啥理由告單純只是讓網友po文討論的???

「旅行不是為了孩子會記得這趟旅程,而是我們旅程的回憶裡有他們。」 - 網友分享

tchiu78 wrote:
我覺得像這樣的事情,業主在這邊發文攻擊,本來就不對!

當初肯定有先簽設計約,設計師才開始畫圖,業主對於設計圖有問題或甚至產生糾紛,應該找設計師協調,若因為設計圖的錯誤產生損失,當然可以對設計師提出賠償要求,若協調不成可以走司法途徑透過法院來解決!從本文看不出業主有先做這些動作。

若業主沒有先聯繫設計公司來協調,直接在網上放話指名道姓攻擊別人的名譽,換成我是設計師,我也一定對你提出告訴! 你不走法律途徑來解決糾紛,而想用網路世界的輿論力量來討公道,這根本不是正道。

一個設計糾紛個案,可以有這麼多人來討論、撻伐,這是非常不尋常的! 你給的資訊正確性只有你自己知道,單就這麼有限的資訊,各位路人甲、路人乙居然有辦法評斷是非對錯,這不很奇怪嗎?

若業主覺得是設計公司的錯誤造成他的損失,你們各位路人甲、路人乙應該要建議這位業主就這個交易本身的問題對設計公司提出告訴,這才是合理的解決之道,不是嗎?

一個公司養這麼多人,今天你攻擊我公司的名譽,我應該放任你甚至忍氣吞聲嗎? 有擔當的老闆會讓員工知道公司的信譽不容許別人隨便踐踏,有錯誤可以彌補,有糾紛可以循正式管道來調解,但對於這種使用人身攻擊的做法,做老闆的是絕對不能容許的!

這社會就是這樣,有糾紛循管道調解,調解不成就上法院,否則這個社會要公正單位、司法機關幹嘛? 你今天遇到糾紛不先調解、不上法院,只敢在網路上放話攻擊,今天被告妨害名譽才在這邊訴苦要公道,告訴你,公道在法院,去法院要吧,Mobile01不是你討公道的地方! 請不要汙染這麼好的討論平台!

幫你護貝先
tchiu78 wrote:
抱歉! 我沒袒護誰,我說得很清楚,覺得設計公司有錯又沒誠意解決,那就是直接告他! 不要在網路上中傷別人被告了,才一副受害者的樣子

如果設計圖真的沒尺寸,你是工班你會知道如何施工? 還是你會擅作主張靠臨場感直接幫業主施工? 你難道不會請業主去問設計公司是否圖有出錯? 還是業主、工班就悶不吭聲呆呆的請工人直接施工? 這中間的資訊太不合理了

感覺好像都是一些沒經驗的人在"喊燒!" 不要再愚弄路人甲、路人乙了

真的,法院不是養蚊子的,是用來解決糾紛的,有糾紛不要悶不吭聲,要勇於提告! 但不要在網路上放話,這真的不好

tchiu78 wrote:
看來這個討論區有許多職業打手...難怪一件私人交易糾紛可以蓋到200多樓...真是令人嘆為觀止!

我的邏輯很簡單,覺得交易過程自身權益受損,應立即採取行動爭取權益! 不要什麼積極動作都沒做,就在網路上指名道姓攻擊別人,這樣很不道德!

另外,此交易過程的是是非非,只有雙方當事人知道,這邊所有交易糾紛的資訊都是來自業主,各位大大怎可就單方面的說詞輕易做評斷? 你如何知道業主提供的資訊都是正確的?

再者,我看好幾位大大不斷複製同一字串,試圖衝高搜尋引擎的字串排名,不僅動機可議! 還很缺德! 這樣就失去理性討論的意義,不是嗎?



再幫你護貝先

歡迎登上榮譽版主之位 ,有你的參與,應該很快可以蓋到3000F
工作忙一陣子沒來關心,想不到有W大級的版主出現。我猜是有人急了歐真的有影響到了吧,連職業打手這個毀謗字眼都出現。(我沒說誰毆而且是我亂猜的-以上存屬虛構如有雷同存屬自然-不要對號入座我沒時間跑法院)。可以請蔣大要求他把身分證傳真過去嗎!
我也要先保留法律追訴權歐。

劉嘉雯設計師給我的慘痛經驗!劉嘉雯設計師給我的慘痛經驗!劉嘉雯設計師給我的慘痛經驗!劉嘉雯設計師給我的慘痛經驗!
劉嘉雯設計師給我的慘痛經驗!劉嘉雯設計師給我的慘痛經驗!劉嘉雯設計師給我的慘痛經驗!劉嘉雯設計師給我的慘痛經驗!
各位大大加油啊~
原來這事有這麼多當事人,團結力量大! 小弟太自不量力了, 那就祝福各位了
沒有事實的根據就罵人說是打手這不是很好參加討論的態度,如果真的要説打手能動員那麼多不同的網友那也真是利害,基本上我經營01那麼多年這情況我還沒遇過。

我是希望伙伴們理性冷靜的看待這事件,月中就要再開庭了,到時候會再上來報告進度,不必要的口水就請各位稍微控制一下,謝謝各位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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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hiu78 wrote:
各位大大加油啊~
原來這事有這麼多當事人,團結力量大! 小弟太自不量力了, 那就祝福各位了

你一定要常常上來說兩句,有你在,這層樓會蓋得更高
tchiu78 wrote:
原來這事有這麼多當事人,團結力量大! 小弟太自不量力了, 那就祝福各位了


又不小心路過 看來打手當不成 現在變成當事人

身份一日數變 真不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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