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桂0312 wrote:
談判破裂,確定進入訴訟...(恕刪)
桂大,加油

trickid wrote:
那最好了~讓公正無私的法官...(恕刪)
hahawilly wrote:
以下這篇的法官判決有符合比例原則嗎(這是疑問句)
不知道有多少這樣公正無私的法官(這是肯定句 因我真的不知道)
他們似乎都是同一個體系培訓出來的吧(這還是疑問句)
這種判決會不會鼓勵這些人告的這麼樂此不疲呢?
我不奢望桂大能遇到一位公正無私的法官
我衷心希望桂大可以遇到一位正常的法官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22日電)21歲王姓女子到台北市松山區1家漫畫店租2本愛情小說,逾期未還,老闆多次催討不成報警處理。法院依侵占罪判王女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但審酌王女與老闆達成和解,緩刑2年。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台北市1名21歲王姓女子,去年1月到台北市松山區1家漫畫店辦理會員租書證,並租「妾身難為」、「追愛執行長」2本愛情小說;但王女逾期未還,經漫畫店老闆多次催討,王女仍置之不理,老闆報警處理。
法官依侵占罪判王女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但審酌王女逾期未還的書籍市價約新台幣380元,價值非鉅;此外,王女與老闆已達成和解,王女賠償漫畫店4萬元,法官給予她緩刑2年,以啟自新。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