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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滿落幕!


阿桂0312 wrote:
談判破裂,確定進入訴訟...(恕刪)


桂大,加油
法律有時候
只照顧有權有勢的人
搞一堆記兩
熟悉法律程序
就是不吃虧

無論如何
推本篇文章

阿桂0312 wrote:
星期三第二次調解庭結...(恕刪)


超誇張的 一點誠意都沒有

真的是吃人吃夠夠!!

可能是打定桂大 沒有時間陪他耗!!

真的是看不下去!!

桂大加油!!!!!!!!!!!!!
快進入訴訟程序吧!!
調解根本沒有作用,對方一直在耍法律程序的小手段,感覺不停的在問版大:「我這樣做你怕不怕?怕不怕呀???哦?不怕哦??那我這樣做你怕不怕??怕不怕???!!!」

p.s 法律只照顧懂它遊戲規則的人啦~
大家記不記得上次有個不孝子請求遺產分配的新聞??他老爸在去世前已經請人擬好一份文件(電腦打的)寫明他家的不孝子對老人家多年來一直「不聞不問」故而請求法官不予計入遺產分配者,但這個不孝子後來還是得到他老爸的那份遺產,為什麼??因為他說法律上沒有規定對直系血親「不聞不問」的人不能得到遺產,的確,法律上是沒有這條規定,不孝子找到了法律的大漏洞,後來法官也很無耐的判他可分得遺產.......

雖然因為這事件有修法了,但是這個不孝子仍然可以分得,即使他老爸生前已經在防堵他了.....
所以呢..............法律只照顧懂它遊戲規則的人
桂大加油。

拿回八萬元的日子不遠了。

trickid wrote:
那最好了~讓公正無私的法官...(恕刪)


以下這篇的法官判決有符合比例原則嗎(這是疑問句)
不知道有多少這樣公正無私的法官(這是肯定句 因我真的不知道)
他們似乎都是同一個體系培訓出來的吧(這還是疑問句)
這種判決會不會鼓勵這些人告的這麼樂此不疲呢?
我不奢望桂大能遇到一位公正無私的法官
我衷心希望桂大可以遇到一位正常的法官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22日電)21歲王姓女子到台北市松山區1家漫畫店租2本愛情小說,逾期未還,老闆多次催討不成報警處理。法院依侵占罪判王女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但審酌王女與老闆達成和解,緩刑2年。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台北市1名21歲王姓女子,去年1月到台北市松山區1家漫畫店辦理會員租書證,並租「妾身難為」、「追愛執行長」2本愛情小說;但王女逾期未還,經漫畫店老闆多次催討,王女仍置之不理,老闆報警處理。

法官依侵占罪判王女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但審酌王女逾期未還的書籍市價約新台幣380元,價值非鉅;此外,王女與老闆已達成和解,王女賠償漫畫店4萬元,法官給予她緩刑2年,以啟自新。全案可上訴
hahawilly wrote:
以下這篇的法官判決有符合比例原則嗎(這是疑問句)
不知道有多少這樣公正無私的法官(這是肯定句 因我真的不知道)
他們似乎都是同一個體系培訓出來的吧(這還是疑問句)
這種判決會不會鼓勵這些人告的這麼樂此不疲呢?
我不奢望桂大能遇到一位公正無私的法官
我衷心希望桂大可以遇到一位正常的法官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22日電)21歲王姓女子到台北市松山區1家漫畫店租2本愛情小說,逾期未還,老闆多次催討不成報警處理。法院依侵占罪判王女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但審酌王女與老闆達成和解,緩刑2年。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台北市1名21歲王姓女子,去年1月到台北市松山區1家漫畫店辦理會員租書證,並租「妾身難為」、「追愛執行長」2本愛情小說;但王女逾期未還,經漫畫店老闆多次催討,王女仍置之不理,老闆報警處理。

法官依侵占罪判王女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但審酌王女逾期未還的書籍市價約新台幣380元,價值非鉅;此外,王女與老闆已達成和解,王女賠償漫畫店4萬元,法官給予她緩刑2年,以啟自新。全案可上訴

阿桂樓主能不能遇到公正無私的法官,這我也不知道

但您提的例子,我倒不認為法官判得爛
王女如果真的是逾期未還,又經漫畫店老闆多次催討,王女仍置之不理,
漫畫店老闆可以這樣做......
(1)算了~兩本書沒多少錢 ,但王女如此行徑,日後難道不會再犯嗎?
(2)報警處理...

王女若沒有不還書的行為,漫畫店老闆應該也告不成吧

法官依侵占罪判王女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應該沒有冤枉王女吧

審酌王女逾期未還的書籍市價約新台幣380元,價值非鉅......法官沒有說錯吧

王女與老闆已達成和解,王女賠償漫畫店4萬元,法官給予她緩刑2年,以啟自新,全案可上訴......法官這樣判應該也還沒錯吧
我也喜歡看幸福空間這個節目.每個房間都設計的頂好看的

能夠讓你喜歡真好~

thinhuie wrote:
我也喜歡看幸福空間這...(恕刪)

thinhuie wrote:
我也喜歡看幸福空間這...(恕刪)

今天註冊就是為了發表你喜歡看幸福空間,那我只能說,
你...你喜歡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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