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蓋新房 很多東西沒考慮好早期平房都是一戶貼著一戶 沒留距離後來拆掉蓋4層公寓 建地沒內縮 公寓相鄰還是沒留距離現在公寓拆掉 要改建10幾層高樓 建地還是不用內縮離隔壁公寓不到30cm 就要開挖地下室當然很容易造成土質鬆動 導致鄰居地基流失變比薩斜塔讓你蓋高 就應該強制建地內縮每棟縮3m 兩棟高樓間距就能有6m6m厚的土牆才能撐著相鄰的10幾層高樓現在不要求間距 比薩斜塔案件將會層出不窮
土木技師與結構技師說沒問題你自己心裡那一關就過的去嗎?2003年才申請到建築執照的建築才是符合較高規範的建築法,就算你知道了真有能力真有財力真有執行力去換屋去搬家嗎?就如汽車主被動安全裝置有多少人還開著三代以前的老車跑呢?歪樓了,想安心安全安穩生活還需有能力有財力有執行力。
小保羅155 wrote:歪樓了! 我只想知道...(恕刪) 如結構沒受損嚴重,扶正還是可以繼續居住的員林一棟很薄很寬的大廈,在921時造成傾斜(比這嚴重),後來也是地底灌了不知多少噸的水泥,才把整棟扶正,住戶還是繼續住到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