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skia01 wrote:至於房屋瑕疵?因為已是成屋,不適用預售屋買賣契約,可用現況交屋,不用處理。 你說的是二手屋交易,賣方可提出現況交屋吧?那也要買方同意才可以。新屋的交屋當然可以要求瑕疵修護,即使交屋後還是有保固條款可以要求維修瑕疵。只是瑕疵怎麼維修有時會有爭議。磁磚裂痕,若是不嚴重且在不顯眼處,通常以美容方式處理,較大破裂和在顯眼處,更換磁磚。這個原則是大家可接受的。一點點小裂痕都要求更換有時就會雙方有爭執。而且一點點小裂痕就要更換磁磚,未必對承購戶是好的,因為更換過程容易損傷旁邊磁磚,越破越多,越換越多,一點點小破損,建商一定會要求美容處理。其實小裂小破,美容的技藝夠好,補一補無傷大雅,也不必冒越換越多風險。
其實買房子的重點就是建商但多數人都被媒體洗腦成只看地點跟價格現在遇到這問題了,你問問自己,當初為什麼要跟這建商買再來是,為什麼遇到問題了也不敢公布建商或建案名稱?光是這兩點就代表你已經被建商吃定了....
Ace.H wrote:遲不交屋,承購戶只是不能搬進去使用而己。 但要自己繳銀行本息但要自己繳房屋稅.地價稅.管理費.基本水電費超傷的有時找建商要材料找泥匠師傅施作 , 才幾千元找小建商貪便宜的錢遠大於幾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