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mmy1234530 wrote:依照民法規定繼承人也要承受那份合約的但如果合約沒公證過 合約要兩方當事人合意簽章,才叫合約。對象為不特定另一地主,既非自然人也非法人...只有地主一人簽名,跟本沒有合意那來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