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大大指教~我們也不想當壞鄰居,蓋房子總是有個先後順序沒錯,但不是前面先蓋的人先借了你的地架鷹架然後把自己的地先蓋滿不留空間,等幾年後你有錢想蓋了,你卻無法跟對方借地架鷹架了,因為他們蓋滿了,你自己的空地得保留架鷹架的地方。除非你想你的房子跟他牆壁貼牆壁-.- 這時候就角色互換囉~得去求他牆壁貼牆壁了長輩想的比較後面了,的確有些思考面是我們現在年輕人所不及的:)大家都想要自己的地能蓋到最大化,但今天長輩是希望各留各的,以後才不會有糾紛 XD感謝大大的回覆:)weng1699 wrote:光看一面之詞,也能...(恕刪)
台灣法律沒有備案這種要就去提告民事損害然後你家長輩也得跑法院我看不出人家的地蓋好蓋滿有啥問題你以後蓋貼地緊緊的也不須她同意只是你家沒地方把水泥弄勻容易漏水滲水霸了當然 我如果是對方你就別蓋房子不然你怎麼來 我就怎麼去對了 最近少出門 留人手守夜小偷都是趁機攀爬來行竊
告知對放限期將圍籬復原,並去市府反應對方應施工造成鄰房損壞,注意對方只要有損害到你們權利的部分一定要馬上去市府反應,因為對方在蓋房子,如果一直接到市府的稽查對方會非常麻煩,不要等到對方蓋好再去反映就沒用了,報警處理沒用警察不會24小時都在這裡,寫一份存證信函預防以後訴訟可以使用,給對方告知,我方不同意租借土地給對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