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r123820 wrote:大家好!想聽大家的...(恕刪) 這就告訴妳,當初就不要想便宜行事搭順風車,這種故事的抱怨主角大多是女性,為何?都成年人了,現在也是男女平權了,你自己和先生男友兩人自己靠自己吧。人如果能自立自強的,自己安排自己的,不會期待別人要怎麼配合你。拿人的,管你拿誰拿多拿少,就是手短。成年了,自己還沒能力自理,怪誰呢?你們也似乎只是比媽寶弟好一點,趕快自己站起來搬出去是正解,已幫忙繳的房貸,就當是房租加孝親費吧。
嗯...首先,他是妳男友,還不是妳丈夫;然後這間台東新房妳沒有出資,而男友若不願幫忙家長繳部分貸款,另覓住處也還是少不了租房支出,頂多就是弟弟不會同住。拿人手短,吃人嘴軟的道理還是要懂得,不然自立自強也是不錯的選擇,至少一切自己做主。對了,標題的動詞[買房]前面應該加上[對方家長]主體,這樣才有利於讀者了解。
男友父母何辜~樓主自己說的答案跟上面回文一樣要有能力才能決定自己想做的事-------------------------------------------------還沒嫁進家門就開始干涉男友的家務事實在大大不妥最怕的就是還把這些壓力轉嫁給男友每個人都會遇到委屈 合理的委屈跟不合理的委屈在我看來這些是合理的委屈我要是他爸媽只會覺得你是個長不大的自私小女孩
男友的家人在台東買了新房,但名字卻是登記在男友爸爸的名下但什麼但?卻什麼卻?誰出錢就登記誰名下,這樣有問題嗎?出錢的最大!懂?-----男友的爸爸還說買房子用他的名字是怕他弟弟沒有地方住,希望我們可以照顧他我會想成這是使用房子的"條件"。不滿意這個"條件"?那就有骨氣一點,搬出去!先自己租一間,有能力再買一間。-----還要結婚後附帶一個弟弟,年輕人都希望有自己的空間,但他爸爸卻是自私的作法一間房,平分給兩個小孩使用,請問他爸哪裡自私?不然是要妳男友"獨自"擁有嗎?那我反問妳,他爸應該怎麼做才叫做不自私?
star123820 wrote:大家好!想聽大家的...(恕刪) 請問婚結了嗎?應該還沒???那就是人家的家務事了~~那如果這是你判斷要不要交往結婚的癥結點,那有可能之後就變成前男友因為沒房,所以分手的文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