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退回合理運費部分.
假設商品價值X元 運費100元 消費者結帳金額為X+100元
退貨時消費者退回商品時因為自己方便或其他因素,使用了高於100元的運輸服務,經營者僅能補貼100運費.
舉例
消費者購買了定價500元的商品,運費100元.結帳金額為600元.
收到物品後想退貨,但是因為個人因素選擇了私人到府收送或者是其他六日也可收件的速遞加值郵遞服務造成運費提高為300元,高於當初寄送成本的100元.
業者合理僅需退還消費者500元商品價值+100元運費 合計600元.
消費者需為自己的行為以及使用服務負擔200元.
這個案例子中消費者使用到付造成260元運費,超支部分會由商品價值中扣除.
changchiachen1 wrote:
二雙鞋子要分二個包裹寄出,還選黑貓到付,共260運費,店員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代收了這個包裹。
看到她刻意要把回寄運費最大化的舉動,很難不讓人火大
白話講...不然我退貨都用UPS最速件+上樓取貨.保障退貨運費超過500...
廠商不就都王八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