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i Vivi wrote:去年九月請搬家公司...(恕刪) 有證據 就把 公司名稱 都公布出來不然 自己先傷7分 你只傷對方3分 而已寫成這樣 怎麼看都好像你很了不起要告就一起告 不是很簡單的事嗎?店家有沒有連帶責任?警察不就在你身邊 檢察官也在阿 你都可以問何必來問網友呢?訴求什麼 都被你自己模糊了@@就拿出證據 告吧@@
你是對的:)下次貴重物品我要先放保險箱了,房子大,當時只有一個人在,給了工人單獨在房間的機會。遺失的是原本就放在家中抽屜裡的,不是委託搬運的東西。搬運的東西都有封箱,要拆開才能拿,家裡抽屜不會每個都上鎖。大維0840 wrote:雖然是偷東西的人不對...(恕刪)
貴重的東西在搬家時要隨身攜帶~~你金飾輩被偷可能很生氣,但實際的現實就是這樣:貴重珠寶要在搬家時隨身攜帶畢竟你沒監視器也沒其他證明是搬家工人偷的,要有證據法院才能判工人偷竊有罪檢察官常站被害人一邊,但上法院審判庭就得證據拿出來才能證明你是對的~
Vivi Vivi wrote:去年九月請搬家公司...(恕刪) 請問是哪個縣市的搬家公司呢?至於有些人質疑什麼證據的我覺得很無聊基本上沒人吃飽沒事幹去報警失竊的就算不是搬家偷的好了那至少報警後發現搬家公司請什麼德行的員工很值得大家小心
剛開完偵查庭,就知道起不起訴?為何您這麼希望不起訴啊?呵我沒丟東西去報案就是謊報,警方覺得來亂的會送到地檢署嗎?您那麼關心有沒有金飾,懷疑一件這麼簡單的事,是覺得警察是笨蛋嗎?證據充不充足,再說一次,都開完庭了,讓檢查官去決定嘛!根本不需要討論啊!如果您針對我的兩個問題沒有建議,沒有類似經驗分享,真的不麻煩了,謝謝喔!adreson wrote:看樣子~~你自己都沒...(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