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真的需要仔細看清楚感覺賣方跟房仲像是一夥的一樣很多事情都不願事前告知等到簽約後才用現況交屋來限制買方目前有些網友也幫忙告知處理方向去查一些民法應該會要求房仲業者去要求賣方修繕到好在來交屋否則會寄存證信函出去花錢學經驗但這代價好大費時費力又費錢
kf131511 wrote:這個月在高雄五甲附...(恕刪) 中古屋除了外表中古外,內臟也是中古或壞的,外表看得到,內臟真的看不到就算是屋主也可能不知道.以"現狀交屋"真的輸一半.如果有機會贏回來,建議買新的,比起舊屋改建貴一些,結構較禁得起考驗,住起來安心,也比較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