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今天建商為了做這片圍牆 然後把圍牆退縮到人可以進入的空間
接著 你是不是會說 為什麼不把圍牆做到底? 坪數不夠,然後又要建商賠錢?
本來基地是在隔壁蓋滿房子的地方就是會有這些問題,建商賣你房子的時候就是以這種規劃去賣你的,
你自己訂標準,然後說建商沒達到你的標準,所以要退錢?最好是....
這應該反過來說,你應該問建商還需要多少錢才能夠做到你想要做的,然後貼錢給建商"拜託"他們處理吧。
本來這種地方能處理盡量處理,就已經很好了
不然你這麼厲害,你自己去做做看,不然你這麼厲害,自己去找師父作....
什麼叫做便宜行事嗎?也許犧牲一個人,把他切成四半,或許鑽的進去,作大大想要的事情。
用得著這樣嗎?工人也是人吧。把人整死也得不到你要的東西。
況且之所以有這20公分的空間是鄰居自己退縮導致的,建商有何錯?
如果隔壁鄰居沒有退縮,你就不會抱怨了吧,因為你根本就看不到。
如果隔壁鄰居退縮更多一點,有60公分,也許跟鄰居借道就有機會可以做好。
所以根本的重點是鄰居退縮,你這建商已經處理到不能處理了。
自己試問自己,你願意因為作一個圍牆,自願退縮40公分嗎?我是不願意啦。這從頭到尾的40公分總共幾坪?
面寬因此損失了寶貴的40公分,車子因此就不太好近來,也許本來雙車庫,變成比較寬的單車庫....
另外抹平首先就是你已經砌好圍牆了,才抹平。
邊砌磚塊邊將交界的圍牆面抹平這種荒謬的講法,
就跟問為什麼透天房子不先從四樓開始往下蓋一樣荒謬。
而且你那圍牆根本就是違章,所以就應該拆掉,既然應該拆掉,那就不會有原波覺得難看的問題了。
既然工程技術達不到,使用人又不願意自己拆掉圍牆、也不願意退縮至少40公分、隔壁鄰居也不願意讓出這空間....
所以我的結論是...既然原波只是覺得"難看",那就不要去看就好。
想動別人的地,你想都不用想........
但凡事不是不能解決,所謂有錢好辦事,自己花錢把隔壁房子買下來,事情不就解決了。
asar3366 wrote:
諸位大大:你們好!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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