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rry Ho wrote:姐妹房子要對保!?請...(恕刪) 對保時其實沒有什麼需要特別注意的有幾點跟你分享一下1.貸款人本人一定要到,記得帶印章(沒風水習慣的話建議帶木頭便章就好,這樣蓋起來既清楚又快,玉石章的話比較容易出現蓋不清楚的情況)2.如果該件有徵提一般保證人的話,該一般保證人要一起出現(沒風水習慣的話建議帶木頭便章就好,這樣蓋起來既清楚又快,玉石章的話比較容易出現蓋不清楚的情況)3.申辦過程中所有提供的文件(雙證.薪轉.薪資單.保單.定存單...等,看你哪時申辦準備了那些東西)都要帶正本過來讓對保行員核對正本無誤,如原本已經提供正本的文件就無需再次準備,如:勞異表.戶籍謄本.薪資單...等4.塗改處建議都直接用自己簽名的方式,不建議用蓋章的方式,為確定撥款順利,對保玩後不要急著離開,留個五分鐘讓行員檢查是否該簽都簽了,該蓋都蓋了,是否所有塗改均有簽名5.如果對條件有任何意見,在行員通知對保時就要提出,由進件行員再次和徵審確認是否變更授信條件,有些案子的決定權不是徵審一句話就可以變更,有些案件是需要送到台北徵審總部或是副總簽核才可以(額度比較高.行業別為違約風險高的行業.近幾年該行倒帳比例高的行業.貸款人年紀偏高.貸款人本身債務類別比例為無擔偏高...等),如果是到了對保現場才要變更,有可能浪費你和行員的時間,因為業務也沒辦法決定,而如果你的案子也不是分行徵審主管就可以決定的,那就沒辦法變更,只能改約時間,且變更已經由徵審主管確定的條件時,有一定的機率徵審主管會要求新的財力補充,這都要看案件和貸款人決定,所以,並沒有一定可以變更此種說法6.盡可能與行員約在分行對保,因為有些菜鳥行員會忘了帶某些一定要貸款人簽名的文件,或是老鳥行員但是文件只帶一份,你又簽錯了所以作廢,這些都會導致還要再約一次對保,剩下的倒是沒有什麼擔心被詐騙的情況,畢竟正常房貸放款行員一個月放個幾千萬到上億,所以你的案子只有佔據一小部分,加上銀行內部從進件到徵審到對保到撥款到代償他行有層層關卡,不存在詐騙的問題,頂多就是你把利率和手收看清楚7.其實以上幾點已經包含除了你要注意也包含了行員要注意的一些事項,剩下的就是對玩保就回家,對保過程中其實常會看到很多客戶逐條細看條款,坦白說,真的不需要,看重點就好:利率.本票金額.年限.寬限期祝~對保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