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oy1 wrote:
1.鑰匙的事
是你妹錯在先
所以就算房東口氣不好
也不能怪房東
而且房東沒有義務幫你開門
)
Edsion wrote:
訊號不良, 也算房東的錯 ? 哇哩咧 !
在出租時並不需要明說損害品的賠償條件
一般而言, 住滿一年, 房東才不會收取床墊費用,兩仟是未滿一年的行情價...
)
+100000,

我的觀點也是:
1.忘了帶key,100%你妹錯在先.
2.拆套子之前,沒先尊重房東,先問一下就一切ok.這也是你妹錯在先.
3.收訊不好,干房東啥事?

林綺虹 wrote:
但我妹並不是一大早出門就忘了帶
他是回到家之後到樓下澆花才被鎖在門外)
屋主完全不聽解釋劈哩啪啦就不停的罵把我妹給罵哭了
之後我因為水土不服又加上工作不順利只好提前違約搬回台北,...(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