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較好的方式是兩方面好好談~不過依照上述的回文應該是撕破臉了
次一級的方式是去調解委員會,不管調解的結果為何?請保持心情平和據理力爭。
至於為何要調解委員會?因為談好談壞都會有紀錄
談的好雙方當場直接簽結~那是有法律效力的
要是調解失敗對方執意要告也罷,至少上法院可以證明你努力過
最差的的方法-->就是不用理他,等他告!!!!"因為他要負舉證責任"
必須證明是因為你的工程導致的損害<<---這個有難度,除非她有你施工前不久的照片
要是最後判定你必須賠償,哪也只是恢復原狀即可
法官不是呆子,大概萬把塊而已
最後或許是馬後砲
有人會建議裝潢前最好是到樓上樓下拍照片,萬一真的發生鄰損的情況
至少有照片可以比對前後的差異,以判定個別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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