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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仲介簽了不平等條約

解約要付十趴違約金?

那比賣房子還好賺阿

賣房子才賣四趴買二趴而已....

太扯了 當屋主都不知道自己的權利喔......

瀟湘夜雨^^ wrote:
本來約定賣價是650...(恕刪)


這問題非常簡單

以後他帶看的一律拒見

連房子都沒看到他還賣什麼


北林 wrote:
這問題非常簡單 以後...(恕刪)

+1
還不簡單,就經常推說沒時間看屋
推不掉來看屋了,就把家里弄爛一點,最好借支狗來養
說樓上有小孩很吵,姿態高一點一毛錢都不降,鬼才會來看第二次
拖久了約就到期了
我看房子時,最討厭這種房子,給你參考
樓主簽的如果是一般約,可直接不予理會.
但如果簽的是專任約,而價錢又貼近或低於附近市場行情時,
仲介就有可能跳過看屋,直接找投資客或自己出手
藉此逼屋主面對合約或低價售屋.希望樓主簽的不是專任約
不老實的仲介
樓主還能期待給你好的服務?

這答案應該很請楚了
直接向他主管客訴
並以賣方違約方式取消合約
相信晚上以前就有人拿著禮物來賠不是
除非你開的價格已脫離行情
否則勸你換家比較好

jackly11 wrote:
早知結果何必當初!!
說真的我很討厭仲介~
你提高了!他就少抽了~


這我不太懂耶
賣屋仲介假設可以抽4%好了
提高賣價,仲介不是可以拿的更多?
650*4%=26
680*4%=27.2
為什麼提高反而少抽?

月小狐 wrote:
這我不太懂耶 賣屋仲...(恕刪)



賣的人想賣高,買的人想買低。
價格提高,成交機率會降低
賣不出去,就不會有抽成,房仲等同作白工。
對房仲來說,不會在意價格高低,只在意會不會成交。
有成交就有業績就可以快樂過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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