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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漏水糾紛處理步驟

1.拍漏水照
2.找有執照的工程公司履勘並提施工報價單---->現任屋主一般都會要求"治本的工法",報價很貴
3.請仲介公司找尋配合的工班做第二家施工報價單----->價位在兩者之間,施工方法也介於兩者
4.請原屋主找尋自己熟識之工班做第三家施工報價單----->前任屋主都會要求便宜快速的"治標的工法"

進入搓湯圓階段
如果能以仲价公司的報價施工作為賠償請求
那皆大歡喜
若賠償金額落差大,寫存證信分別寄給前屋主及仲介公司
並要求仲介公司送當地調解委員會
同時,你也可開始按治本之工法,請一般泥作師傅施工

以上我的經驗談,提供給你參考.
版主的問題可從下列民法條文中找到答案

第 356 條
買受人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如發見有應由
出賣人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即通知出賣人。
買受人怠於為前項之通知者,除依通常之檢查不能發見之瑕疵外,視為承
認其所受領之物。
不能即知之瑕疵,至日後發見者,應即通知出賣人,怠於為通知者,視為
承認其所受領之物。

第 359 條
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
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
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第 365 條
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
,於買受人依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
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
前項關於六個月期間之規定,於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瑕疵者,不適用之。

結論是,立即發存證信函給前屋主及仲介(記得法條是寫應即通知,這部分法官通常是認定7-14天內,最好越快通知越好),說明發現瑕疵(漏水),並請求減少價金,如真的要上法院訴訟,也請於通知後6個月內起訴,否則對方只要時效抗辯你就沒輒了,另外金額的部分法官應該也是會審酌,不一定依你請求判決,上法院費時費力,如金額可接受建議是私下解決.
住家是屬於一整排的透天厝的其中一戶
漏水點是在三樓的橫樑及房間的牆壁縫隙
請漏水師傅看過
應該是頂樓防水的處理沒做好
所以他預計將幫我們做頂樓的防水重鋪工程
感謝大大的詳細解說
我們應該會先寄存證信函
再進行後續處理
newlife0229 wrote:
結果他找來的工班說要直接打針處理
我的工班說要在頂層做防水才有真正的效果...(恕刪)


我來小說明一下:基本上漏水就是水泥牆裡有裂縫或是樓上頂樓沒做防水導致下雨水滲透太多至牆壁產生壁癌

所以外牆防水跟頂樓都要先做好,才是針對屋內裂縫處理

外牆怎處理??彈性水泥+防水漆 需每隔7~10年重上1次

頂樓怎處理??大家都知道pu吧 就是操場綠色那種的

屋內裂縫怎處理??這就要用高壓灌注了通常藥劑我分3種

第1:結構補強劑(俗稱:ap係)這個效果最棒但是牆壁要無水狀態下才有用,有水藥劑打在多也無效

第2:親水性發泡劑:故名就是跟水結合,工法需先灌水或是下完雨後,牆壁內有水份在灌,好處就是有彈性地震時不會一震就裂,效果至少3~5年左右

第3:疏水性發泡劑:故名是把水排除,牆壁沒水有水都能施工,可以快速止住漏水,缺點是一地震就裂需要在補針補發泡劑,效果就是抓對地方1~2年內沒地震不會漏,一有地震大一點保證再漏水

幾乎打針的師父都是灌疏水性,便宜 除非是做保固的才會用比較好的料

所以1>2>3藥劑效果 當然價錢也是1>2>3

所以並不是打針就一定好,看有沒有抓對地方,有些兩光的師父還會打錯打到電管.水管.排水管,要記住發泡劑目前沒有溶劑可以溶解,打錯就是整個換掉電水管線

以上是我個人業務相關知識 給大家參考


感謝上面大大的回應

我們會好好處理

以免自身權益有喪失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不過居家版的大大都好熱情喔

讓我感到很溫暖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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