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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賃套房 兩個月1000度(220v)冷氣費??

PriceKillerCowbe wrote:
使用者付費! 我很清...(恕刪)


覺得不合理就搬家吧
你還沒搞清楚嗎?
大家都用500度 一共4000度電,

台電跟房東收3300 * 5.1 + 700 * 4 = 1.9萬
妳們房客都說用電少於700度要用4塊來計價

房東電費只能收到1.6萬

差價這3千要誰來付?是你說使用者付費的,當然要房客來付

另外走廊電這種東西,沒有算到你的電表去吧
如果有獨立電錶,那使用度數跟其它套房就沒有關係了,另外,如果熱水器是吃電的,那電熱水器也是一個超高耗能的東西

走廊燈具一天用不了多少電的,如果用不到,當然是應該要關掉才對,BUT,省電應該是有所優先順序的,高耗能電器應該優先執行,不然省了小電,用了大電,對荷包一樣是很傷的

電費計算方式應該看你們簽約時候怎麼講就怎麼算
舊型的窗型冷氣真的比較耗電
頂樓又熱
七八月旺季的時候
房東跟我們算一度四元含水
記得一人 一個月電費也八九百
但是冷氣只有吹假日 和晚上
不過有24小時開動物就是了
獨立電表應該只是在獨立算而以,總電還是以戶去算,不然我一個家設3個電表就好啦,我的電費永遠不會超過。

1戶設4個電表 = 1戶要寄4張電費單分開計算? 想太多了吧. 

房東就算1戶隔4個套房,地址也是只有一個,電費單也只會有一張。
PriceKillerCowbe wrote:
PS:我的獨立電表是500度/月..我個別戶使用範圍501~700度部分每 度4.51
應繳這前才對吧!? 不是嗎? 否則裝設獨立電表 做什麼?


這就是租屋市場的癥結所在,你"很難"找到能分開帳單的獨立電表(你也沒有獨立的帳單)

所以不能分開計價,的確不合理

但是市場現在就是如此,可以調查看看大多數的房東如何計價(如打電話隨意問個5間出租套房)

消費者弱勢下很難抵抗,或許樓主提供資料到消基會引起話題,讓大眾租屋時懂得在租屋條款中加注

電費計算以台電獨立電錶的計費方式計算的條款

造福大眾 積積功德





catbox1975 wrote:
獨立電表應該只是在獨...(恕刪)


這段話我能說明,一個地址要幾個電表,單看當時跟台電申請表數有關,我家就申請兩個電表,這樣的方式就是因為台電有差額費率,110度以下,一度電2.1元,111-300度,每度電要3.02(夏日用電)或2.68(非夏日用電)....,700度以上,每度電要5.1(夏月用電)或3.97(非夏日用電),所以當台電收費地址只有一個電表時,只要總合超過700度,超過700度以上的計費,而且時間介於6/1---9/30的計費就是5.1元/度。

如果想要省電,必須請有牌的電匠幫房東申請每個房間獨立電表,並送台電審查,最後將一個電表分成8個有獨立電號的電表,每個電表賣3300元,文件申請與審查費忘了,電表施工費我也忘了,但這幾項工作費用不便宜,去年我家社區申請41顆電表,單單電力部分就花掉二百多萬左右。如果申請成功也裝了電表,每兩個月台電會來抄表一次,只要電表有電號,他的計價方式就會依台電公佈的計價方式收費,也就是分段收費,假設您這個月用了368度電(假設夏月用電),0--110度,每度收費2.1元,111-330度,每度收費3.02元,331--368度,每度收4.05元,所以這個月就要繳110*2.1+220*3.02+38*4.05=1049元。

如果每個房間不是獨立電表,而是一整間房子只有一個電表電號,所以房東在每間房間裝的電表只是計算而已,台電抄表只抄房屋前的總表,假使平均一間房間用368度電,8間就是2944度,依台電夏月用電計費來看,總電費應為:
110*2.1+220*3.02+170*4.05+200*4.51+2244*5.1=13930元,以上是房東收到電費單時的總金額。

他為了計算方便,將每一戶的電費都改為單一費率5.1元,實在是偷機取巧,因為700度以前的電費,介於2.1--4.51元之間,假使非夏月也跟您收5.1,那就更誇張了,畢竟非夏月用電,超過700度以上的電價為3.97元。

不過樓主真的很會用電,我家一家四口,房子約100坪,兩個電表一個月電費總合約800元(夏月),非夏月約500元。

如果樓主每個月真的用500度,如果依比例將台電電價分為8分之一,房東來收向您收費最公平的方式應該是:

110/8*2.1+220/8*3.02+170/8*4.05+200/8*4.51+412.5*5.1=2415元,以上對您以及其他各房客,是最正確的計價方式。不過房東跟您收500度*5.1元=2550元,也才超收135元而已,不知您釋懷沒?

以上來源:台電電價計費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
非變頻冷氣,如果一直都在運轉吹冷氣,每小時約消耗兩度電,而送風運轉則比電風扇高些,你可以觀察一下你家冷氣每小時休息多久來估算,從你的描述看來,似乎相去不遠,而房東跟你算5.1/度,這算是行情價,是地下行情價,因為大多改成套房格局的房子,都沒有獨立電錶,所以一堆住戶共用一個電錶的情況下,就會被台電以最高資費計算

luzibin wrote:


這段話我能說明,...(恕刪)


我不是樓主,但在大大的說明下獲益,解了我的疑惑,感恩!
aircastle wrote:
這就是租屋市場的癥結...(恕刪)




以八戶來計算的話.. 勢必5.1元來charge我的電費!

因為入住之前房東跟我說,他不願意以4~4.5元計算..因為不可能每月都是5.1元計價 是浮動的!

我原本想說也對..我至少還有機會可以under 5.1元的單價, 只要我個人用戶用電量節省一點...

但是 這照樣看來似乎是合計八戶總電費計算 絕對不可能uner 5.1元

即便我只是兩個月僅用200度左右的電! 變成還要端看其他七戶所使用的度數!

有可能其他七戶 會只用200度以下嗎?

已上是我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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