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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大大,房仲強調要求簽立委託契約.......

mpig1927 wrote:
專任約主要是在合約期...(恕刪)


看了大大的回答讓我汗顏,不是因為你的回答,而是仲介督沒有講清楚,因為我爸有打算賣地,仲介有來找我爸談簽專任約,也是跟我爸講了3個月一簽這樣,但我爸也覺得反正有就有沒有就算了,就簽了,但大大所說的怎麼會有半年的時間,這是我不了解的問題,在來是大大有講過,只要不要是有簽約的仲介的帶來看的話,就可以免給仲介費是這樣嗎?^^
mpig1927 wrote:
專任約簡單說就是只能...(恕刪)


謝謝你的經驗分享,
我想,我還是以一般委託就好,反正不急著賣,
真有非買不可的買家時,或許會有好價錢賣出~
關於專簽和一般約小弟有些看法提供給大大參考

簽一般約乍看之下好像機會比較多

其實在仲介銷售人員的眼裡是比較不會重視一般約的客戶

很多情況下都只是簽回去跟公司交差而已.不見得會幫你賣(因為很多仲介店每個月有要求業務員要有一定數量的專

簽或一般約否則會有懲罰性的扣薪)

簽一般約的房子通常都很難賣

因為同地區有相同的物件時.他會推客戶去買專簽約的房子(因為這樣他才有錢賺)

有些業務甚至會假報一般約的房屋價格(報的很高)

促使買方去看專簽的房子

更何況專簽和一般約的基本賣法也不同

專簽約因為獎金高.業務員為了賺錢會想盡辦法幫你賣出(有時就連廣告費用也會自己砸錢下去.很多高專業務都會)

一般約的房子很多都像皮球一樣被踢來踢去.業務的帶看意願也不高.頂多是網路上不用花錢的登一登

時間拖的越久會越難賣(因為很多買方看久了都知道那間很貴賣不出去.....)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業務員也是要生活的

不給人家錢賺誰要幫你賣阿

這行要生存不簡單

該給人家賺的還是要給人家賺

但如果沒有很想要賣的話

盡量別接觸仲介.用委婉的方式拒絕就好

否則會吃虧的....


這是小弟多年房屋買賣經驗給大大做為參考......

火球兒 wrote:
看了大大的回答讓我汗顏,不是因為你的回答,而是仲介督沒有講清楚,因為我爸有打算賣地,仲介有來找我爸談簽專任約,也是跟我爸講了3個月一簽這樣,但我爸也覺得反正有就有沒有就算了,就簽了,但大大所說的怎麼會有半年的時間,這是我不了解的問題,在來是大大有講過,只要不要是有簽約的仲介的帶來看的話,就可以免給仲介費是這樣嗎?^^

半年的時間是說,有些合約會有說雖然委任期已過
但是在委任期內帶看的客人有可能為了避免支付仲介服務費
所以等委任期滿後再私下交易,為了避免這樣
有的會註明一段時間內有與之前帶看過得客人成交的話
就算已過委任期限,還是必須支付仲介服務費
所以我才會說這樣一來就快半年了
這是保護仲介的條款,其實是合理的
不然他幫你辛苦三個月,最後大家都來這招不就掛了
不過期限還是要看你們定的合約為準啦
只是大多都是三個月專任,再加二~三個月的保護期限
給火球兒大參考一下

回樓上hua91大
小弟當時是找全直營店那家簽專任約的
當然也支付了4%的仲介服務費用
這家給我的感覺跟經驗還算不錯
唯一扣分就是後來帶買方來接洽的資深人員了
我不喜歡講話油油的人
直接打槍有不好經驗的是數字那一家
一整個油條到不行,而且又超容易看破手腳
可能因為是從事相關行業的關係吧
mpig1927 wrote:
半年的時間是說,有些...(恕刪)



感謝您的回答,我已經了解了,就像大大所說該給別人賺就給別人賺,因為小弟也不是很愛在那裡畫虎爛的仲介,因為遇到的嘟算還可以,對了,又想到了,那專任是否一定只能賣給介紹的人,那如果有帶過來看的本來雙方有意願買賣,但因某些原因不想賣給對方,這樣是否違約?但如果不認識的來買是否有問題存在,因為我爸有在某網站有刊登買賣的資訊,因為我父親想說多刊登就有多份機會可以買賣,那如果達成買賣交易的話,那是否還要再赴仲介費,因為家父對這一方面也不是很了,所以想多了解些,感謝!!
所謂專任約,就是在委任期間(假設三個月)內只能由該家仲介公司代理交易
就算是不認識自己找上門來的,只要在這專任約期間買賣
仲介有權向您索取全額4%仲介服務費的,只是比率就不見得是4%,有談的空間
但假設在過了專任約期限後有自己找上門的買家,且確認從未經過該仲介帶看或介紹
那就不再專任何約的保護範圍內了,您就可以自行交易且不需支付仲介費用
所以每個仲介都想跟您簽專任約啊......第一獎金高,第二保障多又比較爽......

最後如果您已經簽了專任約,那還是照合約走吧,您手上應該有副本請仔細閱讀一下
您的狀況是除非買家出的價格,好到在扣除仲介服務費之後還在您理想價格內
這樣的話才比較有成交的機會,您也比較不會吃虧,別忘了還有條土地增值稅要繳咧......
火球兒 wrote:
專任是否一定只能賣給介紹的人,那如果有帶過來看的本來雙方有意願買賣,但因某些原因不想賣給對方,這樣是否違約?

只要您還沒有跟買方簽約,一切只是帶看階段,那就沒有違約的問題
物件是您的,您看買方不爽不想賣沒人能對您怎樣的,請放心
但是如果您讓售意願書(之類的,正確名稱不確定)都簽了,甚至買賣合約書都簽了的話......
那就違約了,一般買方可要求訂金的一倍作為補償
以上給火球兒大參考,有錯請指正,大家交流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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