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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發生意外法律諮詢

與世無爭 wrote:
...賣場改善.....就這麼簡單的訴求....難道這對於一間大公司是很難的問題嗎?...


這不是難不難的問題?我會這麼講是我發現你已經過度主張自己的權力了,賣場有必要接受你的要求嗎?
有沒有可能「賣場要負連帶責任」這根本是你一廂情願的想法?
你可以想像一下假設你告賣場,罪名是????
若你告不了賣場?他為何要接受你的訴求?
你似乎太自以為是了?
我們總以為自己比大多數人聰明,但其實我們就是大多數人。
關於你提出連帶責任的問題....我已經請教過家族親人在產物保險公司內任職....他也是說我要針對的對象是賣場....還有賣場工作人員....兩者都需要....但賣場的部分....我確實可以提出....過度主張??....我想每個人都可以針對自己的權利來做訴求.....講求是對自己有利的部分.....我想不管是我和賣場 ......兩者都會這麼做吧...換成是你...我相信你也會這麼做...
ps.自以為是???針對這是屬於性格問題....不在本項議題討論之內....不知該怎麼回應.....
要求前因後果的弄清楚....職業培養出來的慣性......
在台灣是有判決的前例的(賣場敗訴因為賣場有社會活動安全注意義務)

樓主可以去找一下

或是去翻一下王澤鑑老師的侵權行為法

都有說明

bigmouw wrote:
在台灣是有判決的前例...(恕刪)


這是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吧? 屬於民事訴訟~~~ 就沒檢察官幫忙囉!
我們總以為自己比大多數人聰明,但其實我們就是大多數人。
shliou wrote:
這是連帶負損害賠償責...(恕刪)


其實這要分兩個面向來看賣場的責任跟賣場人員的責任

賣場負民184(社會安全活動注意義務)

賣場人員負188(前提是負184賣場人員有過失)在來賣場跟賣場人員因為188而連帶

最後是可引 18 195(心理賠償)

以上所舉很容易成立可以自己寫狀子請求民事賠償

比起刑法

請求民事賠償才是目的
bigmouw wrote:
...前提是負184賣場有過失...


這件事要證明賣場有過失有點難~~

而且這些都是民事損害賠償,除非發文者的的損害真的很大~~ 否則我覺得並不值得打這個官司
我們總以為自己比大多數人聰明,但其實我們就是大多數人。
shliou wrote:
這件事要證明賣場有過...(恕刪)


其實很簡單所以我才叫樓主去翻判決跟王老師的書

因為您可能沒有上過法院或是實際告過人

不過大多數人都是這樣

認為法院是個不詳之地

民法188已經採取過失推定所以由責任人(賣場人員跟賣場)自己去舉証無過失免責

已經不用由樓主去舉證

在來我之前一直強調賣場有社會安全活動注意義務樓主可以去找那個判決

就知道法院的立場怎麼判了

自訴就去法院找那裡的服務人員會有人教你怎樣寫狀子

然後遞狀

這樣的流程就是先兩次調解(通常調解都不會成立)

這樣的案子大概四到五個庭就會宣判(簡易庭雖然有可能簡易庭不簡易法界的戲稱)
bigmouw wrote:
...民法188已經採取過失推定所以由責任人自己去舉則無過失免責...


受教了~~
我們總以為自己比大多數人聰明,但其實我們就是大多數人。
bigmouw wrote:
其賣場負民184(社會安全活動注意義務)

賣場人員負188(前提是負184賣場人員有過失)在來賣場跟賣場人員因為188而連帶


以上是否無過失可免責?

譬如,所有員工都經在職訓練,如何安全運送推車。

設備造成客人受傷賣場要負責,這可以理解。

員工造成客人受傷,僱主即使無過失也要負連帶賠償責任,這就有一點可怕了。


我們總以為自己比大多數人聰明,但其實我們就是大多數人。
與世無爭 wrote:
本人全家完全沒有跟對...(恕刪)



還調查報告書 ?

"但是這項東西到現在我都沒有看見"

你真自我感覺良好

你到底以為你是誰啊 ?

你能做的只有提告而已

但是就算你告贏也不會有這份"調查報告書"

慢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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