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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分享] 租屋糾紛之 我的房客是通緝犯 後續更新(請教法律問題)

付帶一提,
不要小看這封簡訊, 到時候他就是用這封簡訊為憑證, 說你偷他東西
所以回他存證信函時也要寫,

該住所為犯罪現場, 已於X月X日經檢警人員搜索, 除一搬家具外, 並無貴金屬或現金等物品, 如有任何問題請與XX分局聯繫.

gacker wrote:
板大請您"立刻"換鎖...(恕刪)


感謝 gacker 大 指教.

換鎖還是要換.但是現在已經交代警衛.任何人不得進入該屋. 而且 原房客第二次跳窗的時候,key 留在屋內,警衛機警把他收起來了.

房客關係人要來清理.確實是有,因為某天自稱他的朋友說要來清理打包,他也可以抵押證件,會同管區到場來清理.

但是法理上,小弟認為應該取得相關債權證明,證明屋內的某些東西是你的.例如他說雷射印表機是他的,那應該要有維修證明 或者購買證明...


其實目前小弟也不想管這燙手山芋.因為東西不是我的,租金也不是收到我口袋.就責請我的小弟自行處理,畢竟也老

大不小.遇到的事情還是要親自處理,才會長智慧囉! 小弟又多長了些白頭髮@@

存證信函無從發起. 因為原來房客他老爸聽說也不好過,只是要貪圖那兩個月押金. 當初打電話他就直說,如果沒有退他至少一個月押金,他上來油錢都不夠,還要租車請搬家...云云!

小弟也直言,無法履行合約 先扣一個月. 再者在裡面拉k 那味道非得重新上漆不可,整間薰了兩個月@@
還有當初言明,第四台跟網路是因應房客需求才設立,因為新成屋小套房我們租金價格比別人便宜三千多. 要用的話可以幫他申請,但若未滿依年退租者,要負擔移機費用,再加上他未經屋主同意,自行改裝局部裝璜,在牆壁上挖洞@@

東扣西扣,已所剩無幾,若真要等押金扣完,那也要清償完以上所有 應扣該扣的金額,才能讓他進去搬!

以犯罪現場為由,這部份也跟警務人員商量過,但是後來管區會同房客,已經搜查過一次,只帶回吸食器分裝袋 電子磅秤..等,其實那堆衣服裡面根本沒啥現金 金子,貴重東西早就帶走,放警局保管室不是更好嗎!

反正,事以至此,要循法律途徑解決就慢慢搞,還是可以去法院申請強制令來處理的.只是要花時間而已!


道本無遠近,曲直在人心。
政府應該修法, 把偏袒房客部分給刪除!
不是整天只想如何加稅!

libra_jacky wrote:
話說今年真是走了狗屎...(恕刪)
售:很多AV產品
大大 ~

你可以叫人家專業管理人去管理阿~~

我上班的老闆套房6間的套房也是找專門忙屋出租的人去管理

很多包租公都會遇到這種問題....不交房租 情侶吵架 破壞設施 等等

只能說 要當包租公 看自己運氣跟命夠不夠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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