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現在不論是跟代銷或仲介買的,如果都不負保固責任,那比法拍屋還沒有保障,自然要據理向購屋合約的賣方力爭保固責任。尤其是你指出的缺點瑕疵還滿嚴重的,保固跟買賣價格無關,如果沒有保固以後的問題加現在的問題就夠受的。
以你的敘述應是建商指定的仲介買的,建商怎麼會不負保固責任。一般仲介向建商抽總價的1.5%,而購屋者則沒有抽扒。也即你是由仲介直接向建商購買的,所以工地主任會向你解釋瑕疵問題及簽切結書。如果建商收了頭期款又簽下切結書,自然要負責修繕瑕疵部分的責任,如果建商不理則可以存證信函詳述事實要求屨約否則退款解約。
以台北的建商餘屋銷售為例,為了不要破壞行情不管是委託代銷還是仲介,建商一律自交屋起負1年的保固責任,自然購屋者因為有建商的保固,而會向建商的代銷或委託的仲介購買求一個保障。
建商餘屋只要是一手,沒有過戶買賣,不論年分都稱新成屋,自然年分太久也要折舊;新成屋的銷售價格則依市場行情略高,但不會照預售價賣出;一般購屋者買入後如沒有進住或租人,在脫手時也有稱為新成屋而不稱中古屋,主要是求出售價格比中古屋行情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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