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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房屋登記誰名字的問題嗎?

1.至少要登記到雙方名下
2.老婆都沒有任何支出的情況下,要100%登記他名下是說不過去的
3.婆婆跟媳婦永遠是敵對關係
johnnyw0719 wrote:
小弟快瘋了~~~近來...(恕刪)

感謝大家建議....
小弟今晚開家族(岳父母, 老婆和我)會議...經過一番激烈爭吵....
最後結果是花錢了事....決定夫妻共同登記持有....所以土地增值稅退稅的問題就只好算了....算捐給政府做公益建設....讓我母親心裡面能釋懷而我老婆也有個"名分"....唉....我看開了...雖然增值稅退稅不無小補....
但錢能解決的事就交給錢去解決吧.....再爭執下去就失去買房子的主要意義了....
希望我們此後一家能和樂融融一起為將來打拼!
也祝福各位大大能有夢想家喔~~
現在這個社會,感情好的時候,什麼都好!

一但生變,什麼問題都會發生,

還是得考慮實質的現實問題。

長輩會說話,也大概基於這個原因。

住在兒子名下的屋子,理直氣壯、心安理得。

也是一種心理的問題。

總究還是要對某一方,說聲抱歉。好好處理才是。
爆音、無影像…HDMI
johnnyw0719 wrote:
感謝大家建議.......(恕刪)

真的是流於意氣之爭 本可以退稅的

你岳父母是來搞笑校的嗎? 沒幫忙出錢

還跑來爭產說名字一半是她女兒

看了就反感 搞的好像是離婚協調會嗎?

退稅那個錢拿來 全家族出去吃頓好的

或給你老婆買個名牌 不是很好

請問樓主 你貸這三分之一的房貸裡

你老婆有一起繳嗎? 比例為何?

我是覺得老婆不應該無取取鬧

房子本應就是登記在出錢多的人名下

現在他出少少 就可以一半

我是不可能這樣做的
johnnyw0719 wrote:
感謝大家建議.......(恕刪)


你要加油阿,看您的敘述似乎您老婆的父母很"愛"他們的女兒,也很會幫他們的女兒爭取.

未來還有很多硬仗要打....在老婆與母親間取得平衡....您得多費心.....

再看看 sun810667 兄 的岳父母愛女兒的的方式差別真大......
johnnyw0719 wrote:
房子的錢是我賣掉我的...(恕刪)

舊屋是您打拼來的,站1/2,貸款1/3剩下1/6是您母親的支助,在這個階段你老婆出了什麼?現在來吵要登記他的名下,潑婦罵街,要是我早把他踢到月球去了,增值稅退下來好歹也有幾萬,全家不過這幾人,太自私了,樓主未來要當心點

比你慘的夾心餅干多的事, 幾萬塊能解決的都算是小事,

加油吧! 男人, 未來的路還很長~~
stish wrote:
舊屋是您打拼來的,站...(恕刪)


+1 太計較的話 未來要防一點...夫妻要互相體諒的東西
父母愛計較 孩子也多半愛計較....生活摩擦會很多....

沒出錢要房子 慢慢想啦...

我姊買房子 頭期款 我姊自己出2/3 我爸出1/3 台北買一間房子 男朋友負責貸款 使用永遠1%多利率貸款
未來貸款由男方負擔 然後女方存夠一次繳大量的 沒意外5-10年 就可以繳清 台北一間房子的錢
(只貸款約50% 其他50%頭期款一次付清)

這都還沒有結婚狀態喔..
還好~小弟沒有這樣的問題,因為,一買房子,我就獨排眾議,把房子登記在我老婆(那時候還是女友)名下
雖然,我老婆可以登記共同持有,但為了將來,為了不確定因素,如果我這邊發生啥事,只少死一個就好了,不然兩人名下的財產或不動產都被封~~哈哈
天下事無常

姻親 婚姻沒了姻您個x

所以父母都是為小孩子打算的
但是女人青春有限也有算盤的



夫妻法定財產制
婚後財產是平分
婚前財產是各自

但分的清楚才有鬼

所以

你的問題 是 想拿到國家的錢 又 安定兩方

國家的法規是死的 所以一定要登記在您名下 這也是您媽的期待

剩下是老婆和她娘家的想法 問題是登記規登記 真平分還不是一樣
而且多的方法 留下空殼捲款遣逃
平常還要負擔權利義務 笨死了

我要是你 或她或她的娘家 我要第二順位抵押就好啦 第一順位是銀行

不過

我媽也是要我把房子拿回來 我老婆也是要房子

我最後房子還是給老婆 真的婚姻出事 能不負債就很開心了

而且我實在不懂當屋主有啥好 好沒事 出事要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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