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680923 wrote:
第一:強制有房貸或新購房子的人,買火險跟地震險,其實是為人好,
如果不小心真的發生了什麼事情,<我想這也不是我們想發生的啊>那我們這陣子的努力不就白費了嗎?何不用小小的錢去換一個安心呢?這樣晚上也比較好睡啊!
第二:你說的那個應該是房貸型壽險阿!因為有一個責任在啊,我想你買房子,是為了你的家吧!而家裡在賺錢付房貸的人是你吧!大家都不希望發生事情的時候,本來想要留一份愛給自己的家人,結果留的卻是一份很可觀的負債吧!
房貸要強制買火險這個是為了銀行好吧,不然為什麼火險受益人要是銀行呢?出錢幫銀行買保險也叫為我好?如果受益人是自己,由自己來決定理賠款的分配,我才同意這個保險是為我好。
還有保險本來就看每個人對風險的容忍程度,有些人家境不錯,不差自己一份薪水。有些則連吃飯都有問題了還要要求他多付一個保險。需不需要每個人可以自己評估看看,賣保險的當然要把風險強調再強調,這樣才好賣囉。
ans:這說法其實不太對吧!!今天假設一個房子貸款500萬,保火險跟地震險都是政府規範的,跟銀行強不強制無關吧。再說,今天發生火災理賠了,如果受益人是借款人,那會不會借款人想說反正房子燒了,可能只剩100萬不到的價值,不如把爛房子及爛帳丟給銀行,自己把保險金捲款潛逃,反正死是死銀行。這樣對銀行不是更沒保障。再說今天客戶要申請貸款,如果你覺得要保火險及地震險是不合理,其實你可以自己找間不用投保火險的金融機構貸款阿,不過我想在台灣應該是找不到的吧。
至於之前有人提到房貸險的部份,小弟來說說我遇到的例子,去年在新莊主要幹道巷弄,有個中年婦女被同居男友謀殺了,那時新聞鬧的沸沸揚揚的。那婦女留有就學中的女兒,但是房貸還剩下好幾百萬,怎麼辦呢?是銀行該強制法拍,還是女兒放棄學業去工作還貸款呢
還好當初這婦女辦了所謂的房貸險,讓這女兒可以不用流落街頭,保險直接把貸款給還掉。今天對銀行而言,反正客戶沒買這房貸險,對銀行實在沒什麼差別。反正銀行債權都確保了,不管你是家庭支柱發生意外還是任何原因繳不出錢,我把房子拍掉,拿回我剩餘的錢就好了。但是對客戶及其家庭而言,今天家中經濟支柱如果有個意外,卻是房子能不能保留下來,兒女會不會流落街頭的殘酷事實,所以我想大家都有保險,而保險的意義在於預防未來的風險,所以大家其實不用把銀行推出來的房貸險污名化,不就是一個保險嘛!!!
不過如果行員用房貸險交換你所要求的較高成數,就看客戶要求的成數是不是超過一般銀行的規範了。如果你要行員幫你"積極"爭取,我想妳幫行員做點業績(可接受範圍內)不過份吧!!不然你就多找幾間銀行辦理,多多比較,就不用被挾持辦理房貸險了。
rasan wrote:
ans:這說法其實不太對吧!!今天假設一個房子貸款500萬,保火險跟地震險都是政府規範的,跟銀行強不強制無關吧。再說,今天發生火災理賠了,如果受益人是借款人,那會不會借款人想說反正房子燒了,可能只剩100萬不到的價值,不如把爛房子及爛帳丟給銀行,自己把保險金捲款潛逃,反正死是死銀行。這樣對銀行不是更沒保障。再說今天客戶要申請貸款,如果你覺得要保火險及地震險是不合理,其實你可以自己找間不用投保火險的金融機構貸款阿,不過我想在台灣應該是找不到的吧。
你好
純就這段來討論,我當然知道現在沒有不用投保火險的金融機構貸款,只是我是在說明這個火險是不是合理。如你所述,如果發生火災,銀行怕收不到後面的錢,這樣的風險不就是銀行自己本身的風險嗎?為什麼要消費者來承擔呢?從你的敘述,你也很清楚這個火險是對銀行的保障,那為什麼不是銀行出錢來買這個保險呢?對於一個消費者,我要向銀行貸款,我已經提供了個人的信用,擔保品或保證人,銀行則必須自己評估貸款人及保證人的信用,擔保品的價值,來決定要不要放款及放款成數,假如擔心會有天災,請銀行自己去投保火險地震險,如果銀行要把這筆費用轉嫁給消費者,我也沒有意見,反正自由市場,消費者自會選擇合適的產品,這樣不是比較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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