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940000 wrote:文章很長~情先包含阿...(恕刪) 先收尾,然後拍照,證明有依設計施工沒合約不代表就可以不用付錢不用擔心上法院的事啦!該要的錢還是要拿不過說真的,我們這邊看到的也只是單方面的說法說不定當初真的有發生過什麼糾紛,所以屋主才不願意付尾款呢
住家是最私密的地方,通常能讓你們進去施作代表某程度是應允同意了對你們的信任,既然能施作到完又搬進去住就代表對你們施作的認同及同意,或許可準備好你們從開工拆除時到完工的工程照片,含拆除前的現況照片,以及實際施作的項目+價格,最好材料含等級要清楚說明,還有工程款項支出的相關單據,..然後去詢問一些所在地室內裝修商業公會或協會的法律組人員請求協助,基本上這種民法官司時間會比較久....但只要沒作虧心事就不用怕,上天自有公斷,祝順心,剛看到一網頁(反裝潢詐騙)希望能幫上你的忙!http://blog.sina.com.tw/995diy/article.php?pbgid=36694&entryid=573208
我有透過律師朋友問了一下第一 是否有施工前後的照片(可做為承攬證據)第二 有無進出料的單據(可做為確認施作的細項證據) ; 因為建材行出貨會有地址第三 將所有成本結算(可做為追討金額的依據;因為對價關係 至少可拿回成本)第四 寄出存證信函第五 因為沒有合約所以無法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第六 看看對方怎麼回第七 上法院吧第八 找施工師傅當證人第九 找照片裡看看有沒有他的出現如同上面前輩所說的 沒有合約 也可以要回錢(但要的不一定會像想像的那樣)還有還有 這屬民法的債篇 裡面的承攬條文(我忘記哪條了)找裝修商業同業公會 應該沒啥幫助吧 直接找律師了~~70~80萬 不少錢呢~~~ 值得花律師顧問費了
digitalhunter wrote:先收尾,然後拍照,證...(恕刪) 先謝謝您提供的意見~~我會轉達給我同學^^收尾部分~我同學說早就處理好了~現在是對方一直說沒錢~PS.補充一點~對方派女兒出面~她女兒跟我同學她父親說~她自己也在室內設計公司上班~擔任設計師一職~所以一直跟我同學父親強調~150萬~已經有獲利了!!後面78萬不願意付了~~哇勒~~誰聽了都不高興~自己當設計師~又何必請別人家裝潢呢??搞不懂阿~就像自己開7-11~~偏偏要過條街~~去全家買飲料~~不合理阿!!~您說的沒錯~單聽一方的說詞~確實不是中立客觀的^^但是依我自己跟我同學及他家人認識十年了~其實多少也能了解他家人的為人~我們同學間有一個(簡稱A君)買房子裝潢~也是請他們家裝潢的~老屋翻新~坪數28坪~裝潢總價80萬~不含電器設備跟衛浴設備~因為A君她父親有認識可以拿成本價~當然A君的父親也是有請別的設計公司估價~一來是我同學家比較便宜二來是既然要花錢了~錢當然給自己人賺之後大家去A君家做客~大家也都認為80萬~真的很值得A君的家人~也很滿意~
天才小神童 wrote:我有透過律師朋友問了...(恕刪) 非常謝謝你~還特地幫忙詢問律師^^01的朋友~怎麼人那麼好阿^^第一 是否有施工前後的照片(可做為承攬證據)<---有第二 有無進出料的單據(可做為確認施作的細項證據) ; 因為建材行出貨會有地址<----有第三 將所有成本結算(可做為追討金額的依據;因為對價關係 至少可拿回成本)<----我會跟我同學說^^第四 寄出存證信函<---近日有請德高望重的長輩出面~如果不行~就只能這樣了^^第五 因為沒有合約所以無法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了解第六 看看對方怎麼回<---期待是好的回應第七 上法院吧<---最下下策就只能這樣了第八 找施工師傅當證人<---這個OK第九 找照片裡看看有沒有他的出現<---照片好像沒有對方出現~但是施工前後皆有拍照
你這個還好解決啦!有出貨紀錄就可以,即使簽收人不是屋主也沒關係。寄存證信函是可以,我還碰過連存證信函都不收的。可以請律師寄公事送達或公司頌達之類的東東那個只要寄出滿幾個月就正式成立,對方不收存證信函都沒關係。但是這樣就是走法律途徑了,律師出庭費用一次約四~五萬。討債公司的話是追回帳款五五分,沒追回就不收費。但是討債公司畢竟很可怕,所以暫時不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