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ckid wrote:
不知到這層樓要蓋到幾樓才能引起媒體的興趣
問過了
這種已經進入司法程序的
要等到審判結束才有辦法報上媒體
所以有很多你常聽到可笑的案件都是已經宣判完了才報出來
(例如摸胸無罪)
trickid wrote:
不知到這層樓要蓋到幾樓才能引起媒體的興趣
lennon406 wrote:
新房裝潢急不得啊,找到對的設計師帶您上天堂,所托非人帶您上法院,不可不慎啊!建議您和女王花些時間研讀一下整棟樓,也多參考一下網路評價雜誌資訊,不要沒做功課沒比較就輕易成為置入性行銷的肥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