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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滿落幕!

lennon406 wrote:
除非有不愛惜羽毛服務差死不認錯、愛對簿公堂自砸口碑的傻子


這句話其實是重點。

為什麼並不是每個設計師都喜歡上媒體從事造神運動?
因為造神運動愛惜羽毛、營造口碑這件事…往往就是衝突的。
(PS...RAY只是說『往往』,並不是說『全部』,請大家不要對號入座啊~!!)

先要從為什麼想上媒體造神的出發點去看這件事。

其實道理很簡單,
因為一定程度以上的設計師接案,
大部份靠個人知名度和口碑。

重點是…如果要靠自己一個案子一個案子慢慢累積經驗與實力,
有了一定的經驗與實力之後再慢慢經營出口碑…
來,簡單算給你聽:

多人合作的團隊型態先不論,
我們就以單打獨鬥起家的設計公司,
而且從來沒有參加過媒體造神運動的方式來看。

假設A設計師入行的時候運氣好,
找到一個實力堅強又不吝提攜後進的設計師願意收入門下當個小助理,
琢磨操練個3到5年大概就可以獨當一面出門接案,
通常的狀況這時候大概可以接得下50~80萬預算的case。

再假設A先生(小姐?)用心、細心得令人激賞,
接了25個案子就累積出令人『信賴』的實務經驗和實力好了,
我們不計局部裝修,
只算全室裝修的話…
依RAY常見的情況來看,
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設計師,
除非家世顯赫人脈廣闊,
否則一年能接得到5個『完整的全室裝修』案子已經算命運之神眷顧有佳了。
這時候又過了5年,
通常接案的預算也成長到200~300之間。

接著這個實務經驗紮實堅強的A設計師僅用了30個案子就建立起自己的好口碑,
同時也在這段時間內更加精進自己,
達到一個可以讓消費者覺得他『專業』的程度,
甚至成立了一間小設計公司,
請了兩、三個員工…
由於業績蒸蒸日上,
所以他在3年內就達到這個成就,
動輒接下400~500萬的案子。

最後,建立起口碑與專業之後,
A設計師在5年內達到一定程度的知名度,
這樣他總共花了16~18年,
累積的作品約有100~200件,
公司員工高達15~20個人,
每年的接案量也許20~30件,
接案的金額也成長到千萬上下的案子都不會出問題,
甚至不花錢也偶爾一年會受到媒體採訪個兩、三回

很了不起嗎??其實在業界叫得出A設計師名號的,
100個人裡大概不到5個。
請注意:
A設計師的際遇在室內設計界來看,
真的已經是得天獨厚,
如果說一百個入行的小設計師中不到一個人可以有這樣的際遇應該不過份,
想必是得到莊圓大師很用力的加持
(讀到這裡,麻煩各位起立跳個3分鐘佛舞以示敬意,再繼續往下看)

如果不幸際遇沒有這麼好,
一個設計師的職業生涯可以有幾個18年?




好,現在看看造神運動怎麼玩:

B設計師年輕的時候也很務實地苦幹實幹,
運氣也不錯的找到了一個肯教的設計師學了不少,
於是B先生(小姐?)在3年後決定正式出道。

接了10到20個案子之後,
(3到4年)
眼看接案的金額總是一百萬上下,
雖然客戶眼中也總覺得他是個認真負責的好設計師,
但是與別的設計師接案金額一比較之下,
B設計師毅然決定投入造神運動

媒體的力量其實真的不容小看,
B設計師在短短的半年內成為家喻戶曉的『知名設計師』,
成立了一間6~10人的公司,
動不動就接下三、五百萬的案子,
一年的接案量也高達四、五十件。

再過個3~5年,
持續在媒體上造神的結果讓B名利雙收,
成了消費者眼中的『大設計師』
公司員工擴增到30人以上,
接個七、八百萬甚至上千萬預算的案子比吃肉粽還輕鬆,
年接案量甚至有50~100件。

先不論過程,看看結果:
B大設計師只花了10年左右的時間,
知名度當然不用說,
沒事跟消費者有個小糾紛可能就會上01受到萬眾矚目
賺的錢更是不用提,
年營業額至少2~3個九位數字,
賺個5~10%毛利就可以羨煞一堆上班族;
重點是實力呢??
很現實的,
在設計業,與安藤忠雄一樣不世出的天才不多,
對大部份的設計師來說…
經驗與實力往往成正比…
B大師的接案量比A設計師多這麼多,
『通常』十年下來,
他累積的實力應該也就會比A要高強得太多,
這是實話。

誘不誘人?
是人都會覺得這才是聰明而且成功的方式對吧?

那麼問題出在哪裡呢?
為什麼大多數的設計師笨到沒有利用這麼方便的成功管道?
上面說了,
在設計業,經驗與實力往往成正比
一個實力在百萬上下的設計師接了四、五百萬的案子,會有什麼結果?
而實力在四、五百萬的階段就接了上千萬案子又會是什麼狀況?
在好的方面來看,
由於超出他能力太多,
所以設計的內容、工程的內容完全是陌生的,
相對的對B來說簡直就是個超快速又大量的學習機會。
但壞的方面呢?
成名的前5~8年,
幾乎每個案子的業主都是B『學習、成長』用的白老鼠,
小孩子玩大車會得到什麼結果,很容易想像吧??
折了多少羽毛?壞了多少口碑?
WELL…
也許有不少人覺得『反正靠媒體打出來知名度和形象的加分,隨便就可以COVER過那些壞口碑的扣分,我的生意還是接不完…』
再順便自我安慰一下:『你們這些看不起我的同業等著瞧,未來的實力是我高還是你們高…』
不過我想…
重點還是這個過程中,
自己能不能過得了自己這一關吧…


咦?一不小心又打了落落長嗎?
真是抱歉…
anyways,我可沒有影射或暗示這是誰誰誰的發跡過程,
別寄律師信給我啊~!!

bigpiz wrote:
對大部份的設計師來說…
經驗與實力往往成正比…
B大師的接案量比A設計師多這麼多,
『通常』十年下來,
他累積的實力應該也就會比A要高強得太多,
這是實話。...(恕刪)


小弟是外行人,講的純粹是外行話,還請不吝指教

小弟覺得,問題在於當設計師從"一個"變成"一間公司"時,可能就不再是所有案子都自己設計了...

就算都自己設計好了,一個人時間總是有限,總是有個接案量的上限;為了賺多,只能犧牲設計品質了。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罐頭設計,天花板、地板、牆壁各設計個10種模組,排列組合下來也可以玩出很多花樣,設計變成只要花時間選模組跟挑家具而已。

如果這樣的邏輯成立,那實力也不會增加多少...頂多是跟供貨商關係變好了

希望小弟說的這情形不是Ray大說的『通常』
問題就出在接了大量高檔的案件後, 設計出來的結果還是沒有該有的水準, 都是抽屜收納, 奇怪的壁紙
設計這東西, 出來的結果往往反映出設計者的深度, 心境, 想像力和對週遭環境的觀察

前一段時間01不是有個美術老師自己裝修自己的愛宅, 那個顏色配置就超脫目前一般設計師所能生出的"設計"
就像電影"香水", 老香水師已經失去創造力, 又無法放棄大師的名聲, 之後對名聲的維護又會出現異常的執著

梗用完了, 應該去充電找靈感, 而不是從法律途徑去造新梗
不過這種球員兼裁判的行為還真的不認同阿

nomorelife wrote:






小弟是外行人,講的純粹是外行話,還請不吝指教



小弟覺得,問題在於當設計師從"一個"變成"一間公司"時,可能就不再是所有案子都自己設計了...



就算都自己設計好了,一個人時間總是有限,總是有個接案量的上限;為了賺多,只能犧牲設計品質了。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罐頭設計,天花板、地板、牆壁各設計個10種模組,排列組合下來也可以玩出很多花樣,設計變成只要花時間選模組跟挑家具而已。



如果這樣的邏輯成立,那實力也不會增加多少...頂多是跟供貨商關係變好了



希望小弟說的這情形不是Ray大說的『通常』

這倒不至於。
就我知道幾個較愛惜羽毛的名家,
因為接案的時候用的一定是主持設計師的名字,
(那是當然的,因為設計費用可以多收一點嘛…)
所以大部份名家所開立的設計公司中,
幾乎都是以這個名家主持設計師本身的意見,
做為所有案子的發展中心。

當然,
在這種狀況下什麼細節都要自己畫是不可能的,
不過至少主要的發想來源都是來自主持設計師本人。
舉個例子來說,
主持設計師也許隨筆勾勒出一個櫃子的大略分割,
底下的小設計師徒子徒孫們再依正常的工法、材料去做出名家想要的東西,
主持設計師看過之後再指示哪些部位要做什麼修改,
甚至也許主持設計師乾脆就自己後悔了整個翻盤的也有。

這樣的方式下,
其實公司裡的小設計師們是比較可憐的,
因為小設計師們基本上只能在開會的時候『建議』,
只要主持設計師不採納他們的意見,
小設計師們就幾乎完全沒有發揮自己創意的空間。
但相對的…對消費者來說,
這應該是大部份指定名家來設計的業主比較希望看到的模式。

當然,每個公司的經營方式不同,
但至少RAY以前待過的設計公司,
的確就是這樣經營。
即便在公司中的設計部門擔任主任、經理的職務,
一樣每張圖要送給主持設計師審閱及討論細節,
被打回票就只能重新畫過,
沒有什麼所謂設計師自己發揮的空間。

至於NOMO大說的經營方式,
其實這種設計師各自為政的設計公司也是很多的,
RAY有個徒弟現在就在這樣的設計公司上班,
老闆除了毛利之外幾乎完全不過問她設計的細節。
不過…
就我自己知道的,
大部份這類的公司通常出資老闆都不是設計師出身居多,
而名家們設立的公司真的很少聽到這樣的經營模式是真的。
生意做不成就算了
還提告,這樣反而把事情鬧大了

bigpiz wrote:
這句話其實是重點。為...(恕刪)



寫的很棒喔!

這一棟樓已經破2000了
還是沒有任何一家"媒體"願意"踢爆"????
只能繼續用力頂囉

"幸福空間,劉嘉雯,即作吉作,設計,裝潢,設計師,劉嘉雯設計師給我的慘痛經驗,林鎮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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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這是多退少補的, 安裝完畢後就要清點到底用了幾箱木材, 然後再依使用量計費
真的! 澳洲收費都是10%起跳! 通常都是15%~20% 看project的size. 現在回來台灣,薪水真的少得可憐!
我想,一開始的合約上是設計包括監工一共八萬元,現在合約提早結束,設計已經定案,但尚未施工也未畫細部圖, 設計師不應要求業主支付全額的設計費,若以全額支付,也理應退回部分費用。

所附圖面比例看起來沒問題,只是標錯了。至於圖面無標尺寸,是有辦法免強施工,但因無細部圖及尺寸支持,會導致很多的施工務差。請設計師設計,是為了能夠施工,若無法精確施工,那這些圖並不算完整,換句話說,這個設計案不算完工。不過以後最好記的在合約上先寫清楚,不然在法律上,並不容易證明這些圖無法"施工"

至於價格,由於沒有一個真正的標準,沒辦法真正的評論對錯。有些設計師收費高,是因為他們對細部收尾的要求高,相對的花的時間也多,成本也就提高了,所以並不容易拿來與其他店家比較。大概只能去現場看他們以前做過的案子做決定吧。

至於請專案經理或助理繪圖是常有的事,很多老板主要都是在接案子跟發派任務的。至於老闆會遲到:不好!不守信用!
今天收到設計師送的IKEA桌燈。
這是我大約四五個月前拗的,那時還沒上架販賣


我的新窩裝潢老早就結束了,人家還特地從中壢帶來台中給我
連燈泡也一起送...
設計師 差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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賺錢為敗家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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