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ang wrote:
28號出庭今日開庭,...(恕刪)
敝人觀察--
如果站方同意幸福空間以刪除文章作為和解的前提,(注意,是前提!還不表示他真的要跟01和解)這個動作將會變成對方拿來攻擊站方的理由,因為表示這表示01間接承認本身未善盡管理職責,這也有可能變成他用來舉證阿桂所發表言論為毀謗,因為站方進行了刪除了「不當」文章。這些動作和要求在這個「幸福空間」和「劉嘉雯」興訟消費者的case上都是連動的,是種一石二鳥的手段!!
這篇01文章就是對方最忌憚的東西,但同時也是站方和阿桂最大談判的籌碼,一旦你把它刪掉了,那麼就失去了自己的利基,如果他想要,就可以大告特告下去。
他們律師事務所不怕多做幾個case,只要證據上鉤~~
個人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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