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01的是幸福空間。
身為同業我實在想不透,怎麼網友跟設計師之間的問題,最後弄到一個網站要來告另外一個網站,這跟我們兩個網站有什麼關係,如果設計師跟消費者之間出現問題,網站不是應該站在消費者那方盡可能的協助解決嗎? 就算網站不願意介入那保持中立也行,犯不著告消費者吧? 畢竟消費者才是網站的衣食父母不是嗎? 現在怎麼立場倒過來了? 還是這當中有什麼隱情? 讓你告01還要聲請損害賠償500萬元.....
老實說吧,我連買機器的錢都還要貸款,要真的輸了我就上01來募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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