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pe_00 wrote:
幸福空間只是一個設計師與網友交流的平台.
大家都想從中獲得想要的東西(不論設計師、廠商、網友們)
只要有金錢的糾紛.雙方只會就他們所認知對自己有利的事講.
這類的事情一定會一直不斷發生.
我們無法去評斷任何一方誰是對的.
就幸福空間的立場應做到在一個公平的制度下發表言論自由.
而不是只偏袒那一方
現在不是誰付錢.誰就可以做老大的心態.
文字是可以殺人.
蔣先生應該也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吧


不知道蔣先生針對hope_00告01這件事有沒有另開一文來討論呢?
henrychieng wrote:
或者hope_00是...(恕刪)
阿桂0312 wrote:
故事大綱:
8/14 在幸福空間網站發文結果被刪文並遭站方限制發文
8/16 早上收到劉大設計師寄發的律師信表示我在幸福空間網站的發言對是對劉大設計師本人"極盡污衊之能事"
下午寄還劉大設計師兩封存證信函並函覆消基會請求協助
8/17 即作吉作(劉大設計師的公司)向01站方施壓,要求移動本篇發文
8/20 W大初次登場(142F)
8/22 W大再次回文(200F)
8/31 劉大設計師回覆存證信函並堅持設計圖及立面圖尺寸標註絕無錯誤(309F)
9/4 收到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通知劉大設計師提告知妨害名譽案件之受理並開啟調查(324F)
9/6 求助台北市議員候選人"李新"並獲承諾協助處理(338F)
9/13 再次向李議員候選人詢問處理進度
9/16 向水果報尋求協助
9/17 W大終於又回文啦
9/19 正式邀請W大擔任本文的榮譽版主
9/28 最後一次向李議員候選人詢問案件進度(中間已詢問多次),說隔天會回覆,結果....石沉大海啊!!!
10/5 終於收到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的偵查庭通知
10/7 接獲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通知劉嘉雯已撤銷告訴
10/16 接獲即作吉作掛號信一封,內有發票兩張(場勘跟設計費的發票)(詳見705F)
11/9 接獲台北市政府民事庭書狀一大疊(劉嘉雯獅子大開口要求400萬損害賠償)
11/29 接獲台北市政府民事庭書狀一份(幸福空間要求300萬損害賠償)...(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