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決定購置nini新屋....
輾轉看了好幾個物件
好不容易看到案心儀的物件開價要598萬
我們出498萬(也簽了斡旋)就開始談了幾次攻防
屋主檢持要'賣清的'.....550萬
我們出價加510萬.....還是無法成交
我只能說仲介真的有三寸步濫之舌
最後折衷跟仲介說....我也要賣清的530萬(就是包含買方仲介費)
再三方都同意狀況下簽了約....
房貸.過戶陸續進行中
現在發現問題一一產生
1.仲介老闆就是代書...動不動就說{賣房子20多年第一次沒有仲介費....)我當然不理她...

但是我怕他最後拿斡旋契約要脅我(我想斡旋契約是用498簽的...我想口頭也是契約應該沒有問題)
2.房貸總共貸了450萬....我們頭款付了100萬也幫原屋主還了部分房貸(原屋主房貸約380萬)
問題來了.....我貸款銀行應該幫我代償她280萬圖銷前屋主房屋設定即可,於我還欠屋主50萬尾款
因為尚未交屋.我想交屋點收無誤在當場支付尾款....不料代書私下'未經本人同意'擅自通知本人貸款
銀行說餘50萬匯入原屋主其他銀行帳戶.且未通知我.當我確認銀行貸款入帳情形後才自行發現少了50萬
當下我馬上詢問仲介他回答如下;
我是保障買賣雙方.因為房屋已過戶給我.理當將款項會給原屋主.且這是"便宜行事'

問題:不知道這是否也違法阿....也是否不合理阿......

3.我現在錢全部都給屋主了.買賣合約中發現都是勾取'現況交屋'....那假設交屋中我發現要改善的項目:如璧癌.漏水.....我要如何主張..



不知線上仲介達人及法律達人就第二點...我應該如何應對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