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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爛房客



遇到租屋蟑螂

已經提出 房屋自住收回通知

退兩個月押金 這爛人還是想繼續租

用兩個月繳一個月房租

沒有機會要回嗎?
2025-09-09 11:33 發佈
走法律途徑, 千萬不要自己更換門鎖、斷水斷電,或擅自進入房屋清空房客物品。這些行為都可能觸犯《刑法》的強制罪或侵入住居罪,反而會讓自己理虧。
請問有租賃律師可否推薦

中部租賃律師可否私訊給我
sandypan1211 wrote:
遇到租屋蟑螂已經提出...(恕刪)


合約怎麼簽就怎麼走,合約還沒到?你又不想付人二個月的違約金???
都你自已在說,合約貼出來看看~
行政院網站下載

豬頭簽約後 裡面根本形同廢物

欠租不想理 退兩個月押金 還不想退
難~

只能斷水電而已 人不走 拿他沒輒

走法律途徑 簡易判決 應該也要半年

ps. 要避免這種狀況 就是要辦理公證 至少法院途徑需要花的時間 可以很快
感覺難。
當然搬走後才退押金阿
你怎先退押金?
這真的超困擾
對 真得很難

這種蟑螂租客 只有政府跟工會 修改法律才有辦法

昨天跟中介老闆討論 租賃專法 雖然有修改

但是對房東一點保證都沒有

更何況是千萬房壓在房客身上

都是對租客有保障

現在被鎖死 也很難趕這種

遇到這種沒良心 只能跟閻羅王祈求

趕快包一包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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