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老婆希望要把房子過戶在她名下但是頭期款是我父母出 的而且是我要貸款 平常錢也是她在存 我幾乎沒有存款 然後車子也是登記在她名下也是我在繳 我覺得我很沒有保障 請問如果一定要過戶在她名下 我該做什麼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那些高喊兩性平等的這時候都閉嘴了
別囉嗦共同登記那就是很大的恩惠了
那是父母對你的愛、或者說對你們家庭的投資
憑什麼登記他的名字
這是婚後增減的財產
以後是兩個人得均分的
就算不跟他計較這個
登記他的名字
哪天萬一離婚
他是有十足的支配權
他可以把房子賣掉
你最多只能請求一半的價金(他可以賣朋友、賣親人、左手賣到右手)
這是我自己碰到過的經驗
該愛他、該疼他的不用省
但是房子一定得登記他的名字才是對他有保障
這得三思
因為他只想到自己
沒想到那他的老公保障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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