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土地權狀沒房屋權狀要怎麼處理

二,三十多年前,上一輩買了一間公寓,只有土地權狀,沒有房屋權狀,也住了二十多年,期間房屋稅也都由我方要按時繳,近一年有地方法院來查封的房子,也說明房屋權狀有另三人共有。不知後續會發生什麼事,是否要做什麼處理,各位有經驗及專業的大哥大姐可否給個建議,感謝。
附註:上一輩都離開了,問不到細節
2019-10-07 18:00 發佈
daba8881431 wrote:
二,三十多年前,上一...(恕刪)

拿著你的資料,去你所屬的地政事務所,請他們回答你的問題。
daba8881431 wrote:
二,三十多年前,上一..也說明房屋權狀有另三人共有.(恕刪)


這是表示房屋有登記有權狀,只是老一輩弄丟了?土地是登記你們的嗎?這有好多疑問要解決的.

去地政事務所查詢,房屋狀況?所有人?持份?誰查封?

假如三人共有,要法拍應該也不是那麼容易脫手.

另當初買賣時應該有書面資料才對,也許是協議書,也許是買賣合約書....這些對你才有幫助.

努力找找看.
錢準備好

法拍 你有優先承購權
fjluppt wrote:
錢準備好法拍 你有...(恕刪)


如果其實什麼都不用做,等法拍就好,但要花最低價,才可能獲得房屋權狀,不用再花錢請律師或其他之類的嗎
有一可能:民國60多年時的 庭院 二樓建公寓
例士林捷運站 一號出口 右邊巷子裏的建物

房子都是打內梯進出(後面大多會修鐵梯)

那房子 有人買了後 再找另位買二樓 用講的 沒任何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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