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下午要和代銷公司協商~我說一下來龍去脈...3/27下午我們在代銷公司 三寸不爛之舌下 衝動下訂了10萬 當場對方也拿了合約書給我們簽 但因為當時肚子很餓 對方又一直說 這給妳們看 不過通常都不會有問題啦 都是制式化的東西而已(這裡我們承認有錯 不該這麼衝動)於是就簽下去了 當中我們有看到一個至少要有合約審閱期___天 日期__月__號的東西 我們也不是很懂 代銷公司要我們填5天 日期填3月20號 因為不懂所以也沒問 然後就約好3/28要到現場付簽約金28萬 我們就離開先去吃飯了 後來回家才在開始找錢 以及爬了一下當地成交價 後來發現身上能動用的現金是不足的 需要解掉一些保險 然後又發現當地成交價都在18萬以下(我們買一坪23萬) 覺得現在房市是高點 買下去就算會漲也不會太多 2.30年的房貸利息繳下去 那是要多幾百萬的 於是我們3/28下午就打電話和代銷公司說要退訂 理由是我們錢不夠 首先代銷公司就說不能退 當然又要洗我們 說不夠的部分可以再挪到後面公司貸 要我們再想想看 我和未婚夫深思熟慮後 還是決定不買 於是3/29上午我們又與代銷公司聯絡 代銷公司還是堅持說不能退 要我們3/30號去一趟 因為就算要取消訂單 也要本人去(這幾次電話都是未婚夫打的 約是我簽的)本來我們已經做好不能退的心理準備 但上網爬了一下文 發現很多人都退成功了 我就覺得我應該也要能退才對 3/30號到現場 他一開頭就和我們說 不能退 於是我們就拿合約審閱期至少5天這件事來說 他們就回說那時候日期就簽3/20號啊 我們是幫妳們爭取什麼什麼方案 不然本來是不能的 所以這個需要你們配合日期的部分(反正意思就是說我們自己放棄的審閱期這件事的)後來我們說要問問消保官 他們才說不然今天下午開會時幫你們問一下老板 如果真的可以退的話 就是退票 然後會扣2.5%刷卡的手續費 說今天早上會聯絡我們 但也沒有聯絡 也是我們主動打去問的 我質疑的是 我們與銀行確認過了 刷過了 但並未請款 為何無法直接刷退 銀行也說刷退不會有手續費 對方為何還要扣我們手續費 這是合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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