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李姓承購戶表示:當初與豐邑建設的買賣契約中,只用甚小且加上網眼的文字表示中庭之中通道有一八米緊急消防通道,未表明開放一般汽、機車通行!去年十月間,附近里民偕同里長及警察,要求拆除中庭之圍籬,宣稱依照93年該區之都市計劃,早已劃定此處之八米計劃道路,而後本府100年10月及103年4月細部書亦維持該規定,豐邑建設於101年5月發放建造執照,101年11月開土動工,豐邑建設也因此得到容積獎勵,這不僅是建設公司的誠信問題,更牽涉到建築結構的公共安全!
根據我國建築法之規定:開放空間的結構強度與公路橋樑的設計有不同的法規要求。豐邑建設乃知名建商,是否有欺瞞消費者之嫌?本著企業的職責與使命,應儘早出面化解爭議!人民有納稅的義務,政府有確保人民權益之責,新竹市政府應發揮公權力,確保人民的居住權及財產權,要求建商負起應有之責任,早日讓這此些無辜的承購戶,回歸正常的工作與生活!
聯絡人:張捷先生 0919-311-665
附上相關文件及市府回覆,只能說誇張啊.... 財團勢力大到連報社都不敢登...
逼得建商只能欺壓百姓......ˊ___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