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銷在唬爛!合約本就是約束甲乙雙方的法律條文,可以改,也可以加。但重點是,1.不能違背法律規定2.要甲乙雙方同意3.若雙方找不到平衡點,都無法接受內容時, 就是買賣不成而已。所以如果你增修的條文對方不能接受,最糟的狀況就是簽不成合約,沒有什麼不可改合約的說法。如果代銷不誠實,不據實以告,我看這案子也沒什麼好談的,換個人談吧。
其實 你要思考加合約書的用意為何? 如果是業務個人答應的是比如說價格或贈品之類的當然要備註,畢竟口說無憑 但如果只是覺得內容不清楚 可以請主管解釋 我的個人經驗是 買房子真的要看建設公司的風評如何 因為爛建商為了要讓你簽合約隨便你加註合約書 但是遇到事情完全擺爛 態度很差 那也沒轍 這是我自己的慘痛經驗 後來換到有品牌的建商 售後服務完全不一樣 所以有沒有加註我覺得不是重點 重點是建商信譽如何
是可以的…前面有人說因為這種制式合約只是便於一般狀況便利省時而生但是一般來說一定較有利於代銷他們(合約是他們的呀)所以一定要有審閱期您回去說不簽不買了要退訂...堅持住對方就會跟您商討要加訂的內容了(當然一定要雙方合理的範圍內)至於該代銷說不能那可能您也要檢視一下該代銷的誠信度了不要讓您的權益睡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