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糾紛 怎樣保障自己權益?

昨天有簽邀約書叫房仲幫我們跟屋主談價格

晚上十點多房仲打電話來說屋主答應要賣了

但是房仲昨天那通電話才講屋主說此間房子是沒有裝自來水的,屋主以前租人都用地下水

當下我跟先生都很錯愕,為什麼房仲沒事先說明

因為我們也去廁所試了水壓之類的,其實都還好,但一般正常人怎麼會問這是自來水或地下水?現在台中市都市已經很少沒自來水的地方了吧?

而且我們有仔細看不動產說明書,上面屋主自己勾的選項確實有勾自來水與獨立水表的(我還有拍照存下來)

我跟先生真得很不解,為什麼房仲會不知道?那為什麼房子現況是如此屋主又自己勾了不確實的選項?

感覺有點被騙了

我先生是有到頂樓看,別戶也有人裝水表,代表這棟應該有人也裝自水來?

現在也不知道新申裝自水來費用是多少,一切都要等房仲問清楚才知道

不知道我們要如何自保才能得到我們的權利呢?
2015-04-22 11:0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買房糾紛 權益
申請自來水的費用 + 水錶 + 規費,大約要2千1百多 (我是在新北市)

另外要注意一下,新北市的自來水錶要申請的時候,還要全部住戶的2/3同意,原因是大家同用水塔,所以要大家的同意。(自來水公司會有同意書)

合約都有勾選"使用自來水",就叫原屋主處理好,你們再接手或是你們申請原屋主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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