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點多房仲打電話來說屋主答應要賣了
但是房仲昨天那通電話才講屋主說此間房子是沒有裝自來水的,屋主以前租人都用地下水
當下我跟先生都很錯愕,為什麼房仲沒事先說明
因為我們也去廁所試了水壓之類的,其實都還好,但一般正常人怎麼會問這是自來水或地下水?現在台中市都市已經很少沒自來水的地方了吧?
而且我們有仔細看不動產說明書,上面屋主自己勾的選項確實有勾自來水與獨立水表的(我還有拍照存下來)
我跟先生真得很不解,為什麼房仲會不知道?那為什麼房子現況是如此屋主又自己勾了不確實的選項?
感覺有點被騙了

我先生是有到頂樓看,別戶也有人裝水表,代表這棟應該有人也裝自水來?
現在也不知道新申裝自水來費用是多少,一切都要等房仲問清楚才知道
不知道我們要如何自保才能得到我們的權利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