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於去年六月租機械車位, 機械車位有大車位和小車位可選擇, 大的月租4000, 小的月租3000, 我租大的,押金兩個月, 每個雙數月初, 一次繳兩個月租金, 只有押金收據, 沒有立租約.
這個月初, 房東告知, 租金調漲, 大車位4000->5000, 小車位3000->4000, 如果不願付5000, 拿大車位的搖控器來換小車位的搖控器.
因為我當初是從租另一個停車場的大車位換過來的, 當初租金也是4000不過離家稍遠, 因換過來, 現在那個車位已經被別人租走了, 現在要租也租不到.
請問各位大大, 我這個狀況下, 房東租金可以說調就調嗎, 感覺消費者一點保障都沒有? 先謝謝了.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