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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成屋小滲水,進而發現大問題....927最新情況

9/21等不到建商回應的電話
9/22到消保會網頁線上申訴
9/24進度查詢:已達該縣市處理
9/26代書打電話來,說建商想先派人來談
我們則認為等消保官通知再行協調
9/27今天接到公文預計10/3雙方協調
(發文日期為925,猜測建商是收到文之後才有前一日的動作)

希望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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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6月底下訂新成屋,8月初交屋,8月也開始背房貸過日子
當時因為採光罩還沒做好,因此尚未入住
但家具、家電等都已花錢且到位了
康瑞颱風南部下起豪大雨
新房子的牆壁縫隙出現了小滲水

颱風過後立刻打電話通知廠商
他們也承諾會來看看
剛開始不疑有他
認為建商態度很配合

但經驗老到的父親認為新成屋牆壁就滲水有點奇怪
於是到新房子查看一番
看完之後老爹立刻火冒三丈
原來
滲水的原因除了窗框縫隙沒有補滿外
最大且最根本的原因是
建商在外牆的部分根本還是粗胚 沒有貼磁磚 也沒磨石子
(這麼明顯的缺失我們應該在驗屋時就該察覺,卻沒有,因為建商在外牆側沒留防火巷,
等於我們有一側的牆是貼著外面那排舊房子的後面,幾乎沒有空隙
加上建商刻意隱瞞,在我們肉眼看得到的地方有貼一些磚和用其他東西阻擋視角
這回會發現是爬到舊房子後面加蓋的地方才發現
我買的新成屋外牆根本從客廳中間開始就都沒貼磁磚或是做啥防水處理了)

9/5工地主任來看房子,我們質問他外牆的事,他和代書(幫建商代銷)互踢皮球
9/7打電話告知我們,由我方請工人修繕,建商付錢
9/10我方請人估價,並將估價單傳給建商
(由於外牆緊貼別人後面,所以要做我們外牆的話,還得打掉外面那排房子的後面
如果人家願意讓我們打掉,事後還得回復,因此加總起來費用不少)
9/12建商回覆週末他們要帶自己的工人來評估
9/14依舊是工地主任帶著工人來而已,父親很惱,來得只是個無法做決定的人
給建商一星期回覆我們的要求
1.將外牆處理好,直到我方滿意 或者 2.退屋並賠償相關損失

明天就要滿一星期大限了
如果建商再不作為 我們就要到消基會申訴
或者 更麻煩一點
就是要走法律途徑

我方可以以房子有重大暇疵且賣方故意不告知為由,要求退屋 並陪償相關損失嗎
還有什麼地方需要特別注意的嗎??
到消基會申訴要注意什麼??
走法律途徑,我方應該會勝訴吧??
期望各位善心人士能給予小妹寶貴建議. thanks~

唉~但願建商願意配合,真不想鬧到法院
2013-09-20 23:40 發佈
新屋跟舊房的牆那面我想工人應該沒辦法進去施工,解決
辦法房與房空隙用鐵片封著讓雨水不要滲入牆裡

鳥人兒 wrote:
小妹6月底下訂新成屋...(恕刪)


先前看日本全能住宅改造王節目,在一5坪地上建屋,最困難一點是與鄰居牆面只有一個人側身寬一點空間,那師傅一樣塞在縫裡作外牆防水批土施工,一點都不馬虎.主持人訪問,他只苦笑著說這是他這輩子做最艱難的工作.....
這是哪家建設公司?這麼誇張,多檢查其他地方,太差就趁早叫建商退屋賠償(很難),不要買一間修一輩子的房屋....
這是我家隔壁的新建案,間隔10公分左右,真替買這戶的擔心
我覺得大大主要問題在於漏水
只要建商將漏水處理好應該就可以

至於大大指的外牆沒貼磁磚
其實應該只是因為施工空間限制而無法施工
在不影響使用情況下 不屬於所謂"重大"瑕疵
很多建築案子 常會因為鄰房問題而無法貼磁磚,者是蠻常見的事情。

防火巷是數十年前才有的設計觀念,現在已經沒有了
而且防火巷的土地也是買屋的人要花錢買的

建議大大房屋的事情不要找家人處理,因為這只會讓事情越來越無法收拾
因為家人會加入過多的情感在上面,而無法理性的解決問題,只會製造問題。
如果你是想要解決問題的話,建議自己處理就好。

法院這條途徑不是你最好的選擇
因為去法院裁決沒有誰絕對贏的
就算是大大贏了 也不過是退屋 要索賠也要舉證損失
就算損失列出 對建商而言也只是小錢 就算能獲判大錢建商也絕對會不斷上訴
甚至以司法訴訟手段 開很多訴訟 讓你每天跑法院

但是如果大大輸了
最好的情況 就是接受
但是最差情況是 退屋然後再賠償建商損失
而這對大大而言應該是大錢
合約是保障買賣雙方
如果大大拿因為建商沒貼磁磚為重大瑕疵為由主張依照合約退屋
建商大概會主張買方違約賠償建商損失。

個人大膽猜測你的建商不是不作為 而是你們提出的要求 超過建商能接受的範圍
而被歸列為惡質客訴。雙方互信度嚴重不足的情況,建商講什麼你們大概都聽不進去,
又加上家長的介入。。。。。

最後我的建議
1.對建商釋出善意,請他們好好的針對這件事情提出解釋,並請他們提出解決方案。
2.去找真的專業,也沒有過多情感投射的人詢問。
3.真正的回過頭來想一想,沈澱一下,面對這樣的事情應該要怎麼解決?我想大大一定有自己的想法。
4.解決問題,而不是製造問題。別以過分的要求來測試建商是不是有誠意。誠意應該是雙方應該要有的,
這樣才能解決問題。

拿鐵加糖 wrote:
我覺得大大主要問題在...(恕刪)


屁!!
不知道如何施工就不要蓋房子!
然後最好不知道如何施工就都都不用施作防水


建議樓主不管決定如何先寄存證信函出去

不要把時間壓在自己這邊
寄出去後再考慮如何解決!!

這個解決是可以兩座牆上蓋鐵皮,但也要鄰居要讓你搭


有以下疑點和建議,請參考
1.相鄰建物一定會有足夠的防火巷,不是你棟有問題就是隔壁舊屋是違建,如果是隔壁舊屋,被拆掉也是他家的事,但切記要由建商去主張這件事,你的主張就是:把老子的房子弄好,要怎麼搞,那是你建商得自己去談的事

2.窗框縫隙漏水,表示工人技術差,代表工地主任沒用心管,這種屋建商自己也敢驗收喔?

4.從現在開始,所有的對話都要錄音+書面

5.消基會是法人,消保官才是政府機構才有公信力,以後上法院有這樣的調解經歷,會比較有勝算。

6.。。。

7.如果有心生恐懼,認為建商有以危害生命、身體或財產等加害之意思,一定要記得報案+錄音,因為那就是恐嚇罪,刑事罪。少部分沒水準的建商就會找人來關心妳~

8.整篇看不過去,直接回應

拿鐵加糖 wrote:
我覺得大大主要問題在...(恕刪)


我覺得大大主要問題在於漏水
只要建商將漏水處理好應該就可以

至於大大指的外牆沒貼磁磚
其實應該只是因為施工空間限制而無法施工
在不影響使用情況下 不屬於所謂"重大"瑕疵
很多建築案子 常會因為鄰房問題而無法貼磁磚,者是蠻常見的事情。

--->在不影響使用情況下 不屬於所謂"重大"瑕疵,那就主張"不完全給付"或是"瑕疵擔保",走民事。今日不同以往,現在哪一棟大樓和豪宅,會沒貼完的,還請告知。

防火巷是數十年前才有的設計觀念,現在已經沒有了
而且防火巷的土地也是買屋的人要花錢買的

--->防火巷的規定在建築技術規則第110-1條,不知道哪時被政府機關拿掉,建商哪時可以不用管了。

建議大大房屋的事情不要找家人處理,因為這只會讓事情越來越無法收拾
因為家人會加入過多的情感在上面,而無法理性的解決問題,只會製造問題。
如果你是想要解決問題的話,建議自己處理就好。

--->這是花了上百萬甚至千萬,準備要安身立命和傳宗接代的房子,為什麼家人不能一起處理?如果這只有300塊,我就會交給我家的小狗去咬他就好,不會勞煩我家人。


法院這條途徑不是你最好的選擇
因為去法院裁決沒有誰絕對贏的
就算是大大贏了 也不過是退屋 要索賠也要舉證損失
就算損失列出 對建商而言也只是小錢 就算能獲判大錢建商也絕對會不斷上訴
甚至以司法訴訟手段 開很多訴訟 讓你每天跑法院

--->我同意,但這很像建商再說服人的台詞。


但是如果大大輸了
最好的情況 就是接受
但是最差情況是 退屋然後再賠償建商損失
而這對大大而言應該是大錢
合約是保障買賣雙方
如果大大拿因為建商沒貼磁磚為重大瑕疵為由主張依照合約退屋
建商大概會主張買方違約賠償建商損失。

--->退屋是建商自己講的,建議先看清楚,哪來的賠償損失,和舉證呢?而且哪會輸,眼睜睜的就是沒貼磁磚,履約不完整,輸在哪呢?輸在原po公開毀謗嗎?


個人大膽猜測你的建商不是不作為 而是你們提出的要求 超過建商能接受的範圍
而被歸列為惡質客訴。雙方互信度嚴重不足的情況,建商講什麼你們大概都聽不進去,
又加上家長的介入。。。。。

--->大膽猜測,妳沒把第一次開開心心的買房,卻買到爛貨,從頂點摔到底的心情算進去,建商怎麼講都是口頭,沒有書面沒有記錄,幾年後來看都是一場夢~真不知道怎麼會想是惡質客訴呢?難道受傷了不能反抗嗎?

最後我的建議
1.對建商釋出善意,請他們好好的針對這件事情提出解釋,並請他們提出解決方案。
--->我同意,但需有消保官介入,有書面錄音和第三人見證下,進行調解。建議原po趕快到地方政府網站申請消保官進行調解,在第三公正單位的見證下,雙方才有公平公信的基礎。

2.去找真的專業,也沒有過多情感投射的人詢問。
--->我同意,房屋糾紛可以由消保官給意見,無論是網路或厝邊都不會得到最好的答案,當然我回應這篇也是,不會100%的命中問題核心,這仍需要進行個案相隨探討。不過已經花上百萬的房子,放點情感因素,會多一點勝算。

3.真正的回過頭來想一想,沈澱一下,面對這樣的事情應該要怎麼解決?我想大大一定有自己的想法。
--->我同意,這段是廢話

4.解決問題,而不是製造問題。別以過分的要求來測試建商是不是有誠意。誠意應該是雙方應該要有的,
這樣才能解決問題
--->我同意,但是你剛剛說建商絕對會不斷上訴耶,那小市民該如何有誠意的向大建商溝通?


苦口婆心,建議大家,遇到糾紛一定要錄音+書面,否則怎麼談都是狗屁

而且善用消保官這種官方單位,才有記錄才不會被呼攏

還有,漏水真是一輩子會面對到的事,既然剛開始就遇到了,建商還在,就要求她處理到好,延長保固,簽切結書,減價收受



拿鐵加糖 wrote:
我覺得大大主要問題在...(恕刪)

拿鐵加糖 wrote:
拿鐵加糖
實在是很感謝諸多網友的公幹~~小弟著實領收了~~~
再次領教網路世界 言論自由的法力~~
小弟只是站在建築界的小小從事人員 看過不少的這類糾紛 才提出自己的看法
沒錯~~像網友大大講的一樣~~
我有見識過很多 這類 一副來錄音錄影 準備要提出訴訟的人
沒錯 要怎麼樣主張自己的權益 都是買方的權益
但到法院去 就不是你以為你的權益就是你有的權益
建商就沒有建商的權益 。。。

1.其實我並不覺得建商會怕上法院,反倒是我看到很多上了法院而後悔的買方。(當然專門要卡油的除外)而我之前講的只是提醒大大要聚焦在解決問題,而不是製造問題。當然反正上法院的又不是我,我當然也可以講的很輕鬆、不負責任的講,就去告就是了阿。反正這是網路世界,波波文又不用負什麼責任,我就把一件很簡單解決的事情講的很嚴重,說好聽叫做站立買方立場,說難聽叫做別人的孩子死不完~~~想想吧~~~訴訟本來就是解決事情的一個途徑,要走這條就走這條,也許走完這一遭你才會知道一些你不知道的東西。
2.防火巷的概念已經被取消掉了,現在叫做防火區間,我是不知道你是怎麼查的,我可以100%的肯定你是錯的。再查查吧。可以找一下內政部營建署的行政命令。
3.批評我的人,我是蠻希望把我的文章看完再批評比較好。我指的家人加入處理事情只會讓事情變得更嚴重,如果家人可以理性討論 不會意氣用事,那我並不反對家人加入一起處理。而我看原文 大大的父親所訴的東西,我看起來就很明顯是外行人而且意氣用事。這樣對解決事情並非好事。
4.還是我剛剛的觀點,反正叫別人去走法院 自己又不會怎麼樣。對阿~~大大趕快去告阿~~~記得錄音錄影喔~~~你穩贏的啦~~~(我也會講~~~唉~~~)
5.所謂的法律訴訟不是你自己以為建商沒損失,他就不會提他損失?建商可以列出來的損失可多著。
如果你的合約有寫那片牆壁有白紙黑字寫用的材料、品牌、範圍.....就算真的有寫到這樣,在法院建商難道不能提因為無法施工,該牆壁範圍的磁磚材料等 折算現金嗎?
6.在我看完樓主大大的原文,我個人認為這並非很嚴重的事情,也許有人認為 一點 就是很嚴重,那我也無所謂。只是住在自己不信任的建商蓋的樓裡面,難道真的住的下去?是不是能雙方都站在對方立場了解,問題才有解決的一天?我相信建商也不是沒遇過被退屋的例子,沒信任乾脆就退屋吧。
7.如果換成是買方告輸,難道不會想要上訴嗎?買方如果能力都會不斷上訴了,何況是建商?
8.當然很多單位都會受理,甚至有些人連媒體都找來。要找我都覺得那是大大的權益。但,到底想要什麼樣的結果? 如果買方可以跟其他專業人士了解一下,才不會弄的到頭來原來是自己誤會了的窘境~~~
9.換句話說,聽起來就像是 教人家 怎麼抓一些瑕疵 卡一些油,就叫做保護自己的權益?還殺什麼價?原來重點在交屋的時候阿? 唉~~~難怪會有這麼多的糾紛~~~


opopop1234 wrote:
有以下疑點和建議,請...(恕刪)
鳥人兒 wrote:
小妹6月底下訂新成屋...(恕刪)

樓主緊貼臨戶的牆面有開窗嗎?
有的話樓主的建物不是非法開窗,就是有二次施工違建的問題,
若走法律途徑請注意。

鳥人兒 wrote:
小妹6月底下訂新成屋...(恕刪)


如果不能退房的話
在女兒牆上作個帽子或集水槽
讓雨水不要順著牆流下去
應該能改善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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