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一下,
我在外租房已住滿一年,房東要跟我續約。
但我有個問題,這樣一直簽約下去,是否表示將來一定要住滿一年才可以搬呢?
不然就會被扣押金?
因為我也許會住7,8個月後買房搬走(也許),
這方面可以有點彈性嗎?不知道實務上大家都是怎樣做?
因為我不想被扣押金啊...但又不大可能住完完整一年後才搬。
有點苦惱。不知道要怎樣跟房東談這件事。
問他未來七八個月可能會搬家(例子隨便掰: 買房, 換工作, 回老鄉等, 但可別說因為房子不滿意要換=.=)
可不可以一樣簽一年約但讓你保留彈性未滿一年照樣退押金
當然你要釋出誠意, 比如說一但確定搬遷日期, 會在至少一個月前告知
讓房東有時間找人來替補, 這一個月內也可以讓房東帶人來看
或是表明房東很忙的話你也願意幫房東找房客(有的房東只想省事, 有的房東要自己過濾房客就不用你去找)
希望房東給你方便, 自己也要給房東方便
大部份房東都會願意
如果遇到少部份就是很死硬非要你一年內退租扣押金, 那就看能不能簽半年
然後再延長1~2個月
當然遇到連半年都不肯的你也沒辦法
以我的經驗大部份ok
只遇過一個較死硬的但願意讓我簽半年, 不過這個完全看個人運氣啦, 不保證的
因為房東也希望有好房客
有過第一年繳租都正常的經驗, 房東大部份比較信賴就願意給你方便
當然也有房東比較阿殺力的連第一年簽約都讓你中途退租不扣押金
只是就如我說的, 看運氣啦, 房東真的不肯也只是照規定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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