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想買間房子,看報紙找上房仲,也找到中意的物件
這物件總價860萬,我想買800萬,付了10萬斡旋金給仲介,斡旋期1禮拜
過了一禮拜,仲介說斡旋還沒完成,希望再給二天
二天後,仲介答覆屋主說想賣825萬,我就想說不買了
後來碰巧聯絡上屋主,發現這物件最後是798萬成交(屋主委託3間房仲在賣這物件)
問了屋主才知道,我找的房仲居然是開價768萬買,屋主自然無法接受了
這樣的房仲作法是否合理阿? 我開的價錢還比最後成交價高,居然還買不到房,有夠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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